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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敬完这一桌的酒,就小声对沈秀英念叨:“先去敬中间那一桌吧,苟家的小儿子也来了,他家是富农,村里人都少不得巴结,咱们惹不起……”
北狗耳朵尖,听全了他们的对话,皱了皱眉,喝了口酒,又面无表情了。
一干人匆匆转移阵地。
众人逐渐把目光放回北狗身上,当着面小声讨论,都说没印象,不认识,然后又扯东扯西,发散到莫名其妙的主题上。
北狗沉默无声,不和他们计较。
……
沈绰在后院兜兜转转,还是没有找到米汤,倒是看见一小锅醒酒汤。
他心想柚柚肯定不用喝这个,干脆空手回去,想着等下散席了,收桌了,再过来看一眼。
沿路而返,他路过刚刚等候做客喝茶的正堂,听见里面传来呜咽声,像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哭声。
便轻手轻脚地走进屋里,发现是一名哥儿正扶着椅子的背面,默默哭泣。
至于这么笃定的原因,是因为明洲这一带的哥儿和男子,为了区分清楚,外貌都有明显区别,大部分不读书,冲科举的哥儿和女子一样留长发,衣裳也比较鲜艳,会绣一些花呀叶呀什么的标志,而普通男子,则是留短发,穿着朴拙。
像他家北狗就是典型,老汗衫经常肩头一搭,就去磨刀。
头发留到脖子末尾就要开始修剪,一条破旧烂布带随便绑着头顶大部分头发。
额前留了几搓碎发,倒也不像其他人那样毛毛躁躁,细碎却顺滑,遮在太阳穴附近,反倒修饰了他刀削般的脸廓,显得神采奕奕,英气俊朗。
沈绰曾经才打消了给他当当Tony老师的想法,随他野长吧。
此刻确认了眼前人的身份,感觉他哭得挺可怜的。
沈绰轻轻拍了怕他肩膀,安慰道:“别哭啦,你怎么了啊?不舒服嘛?”
那名哥儿看起来年纪不大,转过头来,眼睛都肿了,上气不接下气地哭诉:“我来给我发小叙哥儿做伴,他今天嫁人,结果他们,他们闹人,灌了我好多酒,还扯坏了我的新衣裳……呜,我现在头好痛啊……”
“啊,不会是婚闹吧?”
沈绰吃惊道,又想起刚刚那个普信男的模样,估摸着是这个可能,恶俗真是令人下头。
他把自己的外衫脱下来,盖在对方身上,找了件他姑姑忘在椅子上的衣服随便套上,温声细语:“好了好了,你先穿我的衣裳,我去灶房给你盛碗醒酒汤来,喝了头就不痛了哈。”
“呜,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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