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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宵靠着哀兵政策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长生咒,大巫还赠送了他另外一件东西——离魂咒。
在这个部落中,长生咒和离魂咒是相对使用的,每一个用了长生咒的大巫都要留着离魂咒,等到满十年时间,让自己摆脱长生咒用的。
所谓的咒,只是大巫自己画的一道符纸,用的时候放在水里喝下去就可以,这个东西入水即溶。
这和道家的符咒使用方法一样,连道士画符时嘴里念叨的‘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都省了。
十分钟就搞定!
不过据大巫说,那个画符的东西是从‘格森’住所请回来的。
那是一块白色略尖的石头,质地细腻的如同油脂一般,拿在手里却冰冰凉凉的,像握着一个雪球,也不用蘸朱砂狗血之类的颜料,就直接在纸上画,并没有什么颜色,画出的只是一个略微凹下去的印子,雷宵试了试,这道印使多大劲儿也不能压平,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特别了。
长生咒原来制作如此容易,要不是雷宵亲眼见到大巫一次在森林中捕猎断了手,然后一个多小时就长好了,简直要怀疑这是这个原始部落图腾崇拜的一种仪式,是纯粹精神领域的、对自己没有什么作用的东西。
雷宵走的时候,全村子的人都出来送他,一直送出几十里路,对于他们来说,这两年来免费为村民看病的老先生是一等一的好人。
大巫更是送出百里开外,反复叮嘱雷宵,一定要慎重使用这两道符咒。
每一个都只能用一次,他很真诚的说:“雷先生,不愿意活着了,就用离魂咒吧,你救活了那么多可怜的人,就算不愿意活了,你们的格森大神也不会怪你的。
不过你用离魂咒的时候要小心,身边不要有死人。
如果你身边恰好有一具一个刚刚死去不到一天的尸体,那你就不能顺利离魂,而是会附在那个人的身上。”
他想了想又道:“其实想想也不要紧,就算不小心附身了,那不是你的身体,你也只能活一年,很容易过去。
而且这具身体没有中可怕的长生咒,你不想再活一年的话,死起来也很容易。”
雷宵暗骂一声晦气,表面上还做出大义凛然的样子,郑重和他道别,又经过几个月的跋涉,重新回到杏林街他自己开的医馆中。
经过这一番跋涉,雷宵身体更不如前了,但是两年多就他一个医生坐诊的缘故,他的医术却更进一步,从精于内科成了内外妇儿全科医生,还会了好些用毒药治病的偏方。
他本就是杏林街第一名医,这一下更加名声大振。
又过了两年,雷宵明显觉得自己就是这个月的事了,就在他准备要吃下长生咒的时候,他做了这件当时让他良心受损,如今让他追悔莫及的坏事。
他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来找他求医的病人死去,他能救活,却没有去救。
医生不需要动手杀人,只要像这样袖手旁观,就足矣置人于死地了。
那是一个只有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尽管病的只剩一口气,还能看得出相貌颇为英俊,因为是躺着的,更显得个子高,南方人少有这么修长挺拔的身材。
雷宵反复对自己说:“他的病别人都救不活的,如果没有找到自己,他也一样会死……”
最后就只剩一句:“他本来就要死了,本来就是要死的……不怪我,不能怪我!
别怪我!”
他以需要静心诊治的名义,驱赶了所有的人,然后在小屋子里和那个病人呆了四天,眼看着他绝望的挣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时眼睛还是瞪着的,好像在质问雷宵为什么看着他死,什么也不做?雷宵割开尸体的手腕,凑过去喝了几口血,然后包扎好伤口躺在尸体身边,一手抱住尸体,一手哆哆嗦嗦拿出离魂咒吃了。
用了离魂咒,身边有新鲜尸体就会附体,这有点像道家的夺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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