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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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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珩找我就是为了彻底做个了断,我们已经说清楚,以后就只是兄弟,不会再有别的牵扯。

大叔,我比任何人都讨厌破坏别人婚姻的第三者;再说,当初霍珩决定做回霍家的好儿子,把我一脚蹬了,我都没死皮赖脸缠着他,现在更不会。

您放心,赶明儿如非必要,我见都不会见他。

然后……那天那种事再也不会发生……所以……”

霍炎咬咬牙,转头看向正在开车的唐一凡,目光中充满恳求。

“大叔……您别生我气,成吗?我,我,我……我不想搬走……反正,现在不想。

您别赶我,成吗?”

“迟早你都得搬。”

唐一凡再一次陈述事实。

“我跟您保证,绝对不会影响您那方面的生活,您要是带人回来那个,我一定乖乖待在房里不出来,绝对不会打扰您。

等我可以搬走时,不用您赶,我一定主动搬,一定不会赖着您。

您再多忍受我一段时间,成吗?”

“我无所谓,多你一个少你一个本来对我就没影响。

只要你别时不时抽风,给我闹妖就成。”

老这么折腾,谁受得了?自打认识这小子,他觉得自己老得特别快,都TM操心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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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您真好。”

咬着嘴唇,霍炎有点羞涩的感激的笑着。

肯管他,教育他,教训他,还肯包容他的,除了大叔,再找不到别人。

有大叔在他身边,他就特别踏实。

总也忍不住耍赖,撒娇,干一些他自己都觉得特幼稚的事儿,看到大叔无奈咒骂,或者气得跳脚,都觉得特过瘾,特高兴,还特温暖。

要是大叔哪天不唠叨他,他还觉得浑身无力,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心里甭提多没底。

他不怕大叔,就怕大叔不管他,让他再也找不到那种父亲一般的安全感。

“哼,得你一句夸,我得掉多少头发,死多少细胞。”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签唱会这类的活动必不可少。

由于受众群的原因,霍炎他们的签唱会地点定在某知名学府的礼堂。

签唱会当天,会场人满为患,霍炎他们刚抵达会场,门口已经排起一条长龙,本校的,外校的,都是一些学生模样的歌迷,一个个都倍儿兴奋的等待与偶像的亲密接触。

签唱会进行很顺利,特地为了签唱会排练出的新歌也大受欢迎,唐一凡在后台看到霍炎的人气如此之高,不由得再再一次崇拜自己一把。

不愧是他用心挖掘并培养的歌手,这小子到正格儿上,还真没让他失望,没给他脸上抹黑。

现场气氛调动得也不错,挺能煽呼,舞台表现力更别提了,总之,都比他原先设想的还令人满意。

从第一次看这小子现场表演,他就料定他是吃这行饭的材料。

果不其然,他唐一凡的眼光至今为止战功赫赫,胜绩累累,一路高唱凯歌。

这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到达的境界,不自恋都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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