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与她交往了三年多,亲密的好友,分享心事,亦师亦友,却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
她觉得他无所不能,电脑、游戏、军事、科学,甚至连时尚都能说得头头是道,所以,王小朗叫他“高手”
。
但论性格,“高手”
却其实有些无厘头,时常做出雷人作态。
叫了他“高手”
,他的回敬却是叫她“笨蛋”
。
一开始她还郁闷,但一来二去的玩笑间,她却被叫惯了,甚至还觉得应得甜蜜。
不知这算不算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表现,王小朗那段时间总觉得这是他们之间足够亲密才有的称呼。
如今……他竟然长成这样?
王小朗嘴角抽了抽,颇不习惯高手的这种具现方式。
在她的印象里,高手应该是一个严肃得有点二的高大男孩,而不是眼前这个炫目得让人无法亲近的非人类。
“这么说,其实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知道是我了?”
想到对方是完全了解了自己之后,见面之后又不现出身份,王小朗有点怨气。
毕竟,在网上是那么亲近的人,现实中却如此防备。
虽然,轮到自己在现实中恐怕也不会太坦诚。
毕竟,网络与现实大不相同。
谁能保证你认识的网友所有可爱可亲的性格品质不是装出来的?这不过是王小朗的小心眼而已。
何嵘摸着王小朗的手指,声音颇感叹:“说实话,我一直以为我很了解你呢。
可是,第一次见面之后,我发现我对你的了解可能完全建立在我的臆想的情况下呢。
吓了我一跳。”
“诶?哈哈~~”
王小朗一愣,突然想起来,二人初次见面时,正是自己半夜一脚踢死了某上门杀人越货的混蛋。
那场景,连自己都好几天不舒服,更何况,在“高手”
眼里,自己恐怕是一个小白的典范,有点小可爱有点小迷糊,也有点小敏感的普通女生吧。
谁料到第一次见面就拿出了暴力杀手范,这差距确实有点大。
能吓着何嵘这位高手,王小朗大为得意,忍不住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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