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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差不多是晚上六点多钟,天已经黑了大半。
路上的行人不算多,但每一个脸上都喜气洋洋,手里大包小包。
我把手兜在羽绒服口袋里慢慢地踱步,不知怎么地就想起前年在99度面包店遇见林戬时的场面。
回想起来,只觉得时间如水,转瞬即逝。
那时的我也是穿着这件白色的羽绒服,屁股上印着什么先进性教育去买面包。
林戬那时比起如今不知傲娇几多,口气也是拽毛得要命。
现在想起,我还是忍不住噗地笑出来声来。
“郝炯,你笑什么?”
林栩与我并排走着,此时侧着脑袋看过来,“在想什么有趣的事?”
我毫无戒备,“没什么,就是想起你二哥……哎,正巧你在,我就问你好了。
前年我第一次见你二哥的时候他还挺白净的么,第二次见他就变成黑炭块了,他是不是被烤过啊。”
“前年,”
林栩的脸上浮起一丝诧异,“你前年就见过他?”
“是啊,蛮不愉快的第一次见面。”
我坚决不承认那次的起因是我搞乌龙,“后来再见的时候,就因为肤色不对,我过了好一阵子才记起来呢。”
林栩的口气不知道为何变得有些淡,“哦,我记得去年夏天二哥去了一趟非洲,好像是考察什么项目。
大概那里的太阳特别毒,就晒成这样了。
他回来的时候就连大哥都吓了一跳呢,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难怪。”
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三岔口,我不自觉地停下脚步,怔怔地看着那一片被清得差不多的空地。
原来熟悉的建筑早已经消失,只砖片瓦都没有留下。
明亮的路灯下是一片空荡荡,冷风呼呼地刮过地面,卷起细小的沙土,好像飞到眼睛里,所以觉得无比刺痛。
我忍不住扭过头去,鼻子翕动了几下。
不要哭,不能哭,一切都过去了。
一直伤心是没用的,得往前看,朝前走,继续生活,继续过着平庸但有意义的日子。
我还可以重新开始。
在书店的原址站了一会儿,我带着林栩继续往前走。
往前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地摊夜市,这里除了卖些物美价廉的小零碎外还汇聚了各地的风味小吃,即便宜又饱肚。
不过现在是过年期间,所以夜市街黑灯瞎火。
看看,同样是做生意,小商贩们倒是比大商人们有人情味的多。
就算是再赚钱的节日,小商贩们也会关摊停业回去和家人过节。
而大商人们有许多在这个时候或许在还飞机上飞来飞去的谈生意,谈业务。
不过各有各的坚持,各也有各的幸福罢了。
看林栩兴致蛮高,绝口不提说要回家,我也不好以时间太晚打发他。
到麦当劳里打包了两份套餐后,我们一边吃一边溜跶着绕回到三岔口。
林栩停了下来,长长地叹了口气,“郝炯,我喜欢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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