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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急不来,她知道,很多时候得看缘分。
但是越往东南走,情况越糟糕。
她看见很多烧毁的村落,房屋黑漆漆的一片,半边塌下来,有些烟气未散的地方,走近了还能闻到烧焦的肉香味。
那是人肉的味道。
顾朝歌不会去这种地方寻找尸体。
她很有经验,知道混乱的地方,常常会有多股盗匪贼人的势力交错,他们会因为女人、钱财和地盘的事情火并,失败的那一方常常落荒而逃,顾不得埋藏同伴的尸体,即使事后想起来回去找,发现丢了一两具尸体,也只以为被野狼叼走,不会在意。
那头她从滁州带走的驴子,真是驮运尸体的好帮手。
她带着食物和水,躲进山林,找到能够容她一人藏身的狭长山洞,然后可以连续好几天慢慢研究一具尸体。
无人会打搅她,只是运气不好的时候,会有鬣狗甚至野狼循着血腥味过来,她按照老猎人教的方式在洞前埋上许多陷阱,彻夜燃着篝火,竖着雪亮的刀,得到尸体的野狼懂得见好就收,唯有贪婪的鬣狗,不见血便不懂得要逃走。
真奇怪,可能是独处的时间太久,她不怕野兽,却很怕人。
以前并不需要这样麻烦,跟随师父解剖过很多尸体的顾朝歌对此驾轻就熟。
只是这一次的情况很特殊,她要完成师父札记上最后也是最艰难的一个部分——人脑。
没有任何脏器和骨骼的复杂程度,能够比得过人脑。
师父生前,最念念不忘的就是这一个部分,她那时候小,不懂,问师父研究这些有什么用处,只会被人当做神经病和妖怪。
那时候师父摸摸她的脑袋,笑呵呵道:“了解我们自个儿,难道是没用的?就算现在看不出好处,留给后人,也总归是有用的。”
师父是个怪老头,她以前以及现在都这么觉得,但是不管怎样,这本汇集师父毕生心血的札记,她怎么也要完成的。
头骨是人体最坚硬的部分。
郑林打造的那把刀,更像是锯子,刮干净头发,露出头皮,划开,用那把刀锯来回拉锯,一点一点,慢慢的,直到把头骨锯开为止。
那种骨屑的味道,让顾朝歌恶心得想吐。
是的,即便是她,也觉得开颅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她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慢慢地锯,锯开头骨的时候,骨屑四处飘扬,就像它那生前无恶不作的主人将灵魂附着在上头,用阴森森的视线全方位围绕着顾朝歌,谩骂她,诅咒她,竟用这么恶毒的手法毁掉自己的脑袋,让自己死无全尸。
有一次,顾朝歌手一抖,刀锯一滑,将手指割了很深一道口子。
疼啊,她的眼泪哗啦啦往下落,望着那个锯了一半的头颅,头颅上凹陷的眼珠无神地对着她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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