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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司凌霄和丁香二人,一个烧火,一个做饭,合作默契,很快就烧好饭菜。
丁香做的红烧野猪肉色泽金红,肉质酥软,味香浓郁,汤汁浓厚,让人看着就食指大动;野菇瘦肉汤那股清鲜的香味也阵阵扑入司凌霄的鼻中。
饭桌上的菜颜色鲜亮且味道极好,让他情不自禁就想把这些美食尽收口腹。
丁香看大叔吃得带劲,她还就把肉盘推过去让大叔吃,此时两人之间气氛温馨,就像是甜蜜温馨的小两口。
司凌霄感到心里软乎乎的,忽然就觉得现在这一幕很幸福。
都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这句话可能不适合用在现代,因为现代的诱惑太多,男人很容易被糖衣炮弹迷惑,一不小心就会把持不住,掉入别的温柔陷阱。
这古代的男人,尤其是想司凌霄这样的男人,心思简单,所追求的不过就是平淡幸福的生活,很容易被丁香的美食和人迷惑,从而迷住。
二人用完午饭,丁香看大叔还是抢着洗碗,她也跟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擦擦这里,抹抹那处,把屋里的家具擦得铮亮放光。
还是司凌霄看不下去了,让她停下歇歇,他怕丁香不自在,无趣,就告诉她:“你若是识字,可以去书房看书,看过后再摆放好就可以。”
丁香眼睛一亮,看史书不就能最快了解这几个国家的历史和发展,自己咋么就傻乎乎地忘记看书了?真笨,丁香敲了自己的脑壳一下,随即就让大叔带她去书房。
司凌霄和司凌霄没有入学堂,可他们所学的文韬武略和还有医术,只会比别人好,不会比别人差。
师兄弟二人天赋不错,脑瓜聪明,又知道珍惜机会,和师傅学艺很认真,都称得上是学富五车,博古通今,只是二人志不在朝堂,没有考取功名罢了。
丁香一进书房就闻到扑鼻而来的墨香味,她大体观量了一下书房,书房里宽敞明亮,正中间摆着方正的八仙桌,两边是太师椅;墙上挂了几幅山水画,浓墨重彩,栩栩如生;靠西墙的几个书架摆满了各种书籍;典雅的琴桌上摆了一架古琴,雅致的书桌上摆了笔、墨、纸、砚等用品,书桌后是一把和书桌配套、且雕刻精致的椅子,整个房间是明静素雅,古香古色,让人身处其中能宁心静神和修身养性。
丁香随手抽出一本书,想翻看里面的内容,谁知一看就傻眼了,因为她一个字也不认识,现代的大学生到了古代变成个彻彻底底的文盲。
丁香盯着书看了好一会儿,才完完全全死心,彻底熄灭了靠看书了解古代文化的心思。
字认识她,她不认识字,有什么用,她现在就是文盲啊文盲。
“大叔,我不认识书中的字,要不,你有空教我一些?“”
丁香提议道。
司凌霄答应有时间交就教给丁香识字,不过眼下他得去田里干活,就告诉了丁香他的打算。
丁香自然是不能耽误大叔干活,可她在家又无事可做,只好跟着他去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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