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生气了?”
他拉了拉我们一直紧紧拉着的手轻声问我。
“才没,你什么时候见我是真生气的!”
我撇了撇嘴,我非但没有生气,还能为逗他可以爽朗地笑而有些沾沾自喜,我想看到他开心,不想他总是一副忧郁的模样。
“其实唱的好坏无所谓,只要自己觉得欢喜就好了。”
他很是笨拙地安慰我,把我那点猥琐的心思又勾出来了,我扭头看他,不动声色地说:“要我欢喜也容易,你让我亲一下我就欢喜了!”
“啊!”
他显然没有想到我前后所提的话题反差之大,眼睛一下子瞪得很圆,微张的唇带出几分惊愕,嘻嘻,牙好白,唇舌颤抖地说:“幻儿……”
“呵呵,”
我被他这模样逗得笑了出来,也就不难为他了,说:“开玩笑的,走了,带你去买衣裳!”
我也不管他的脸又变化成什么表情,拉着他就往前面拐角的中兴大厦跑去。
中兴大厦门口很热闹,搭了一个很大的台子,像是在给某个品牌做什么宣传活动,搞得人声鼎沸,台前左右围得全是人,里三层外三层挤得不可开交。
我怕人太多挤到大叔,拉着他找到一处离台稍远的台阶拐角处,停了下来。
“这个台子肯定比不过你以前的那些舞台吧,大叔!”
我手搭凉棚、跷足远望,透过一个又一个脑袋组成的微小间隙,可以看到一群美女彩衣翩翩起舞,围着台中央的某歌手,做嫦蛾散花的姿势。
那歌手似乎也是有些名气的,看着有点眼熟,就是记不起他叫什么名字,唱的歌吵是真吵,就是没有什么震撼力,看他一副声嘶力竭的表情,我都替他累,我虽然唱的不好,但听还是能听出好坏来的,“大叔,他唱的比你差远了。”
“你听过我唱的歌?那时你应该还小吧!”
他凝眸望我,我那叫一个心动过速啊,急忙点头说:“因为小才记忆深刻,想忘都忘不掉的,大叔,我家现在还珍藏着几盘你的VCD呢,都是绝版正版的,我就是为了买你的VCD,才学会用画画赚钱的!”
大叔要是知道我是画类似春X图之类的画来换钱买他的VCD的,会不会从头红到脚并气急败坏呢?
不管怎么样,就这件事而言,我一直以为这是我当年所做的最具经典效果的三件事之一,现在看来不但经典还意义重大。
“是吗?等回家后,你放给我看看吧,时间太久了,我都记不得我当年是什么样子了!”
大叔这话说得我分外懊恼,我竟又不小心勾起了他的忧郁。
大叔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过忧郁了,犹记得他活着的时候就曾传出他患有忧郁症的绯闻,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判定这绝不是绯闻,大叔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带着一种浓浓的忧郁,不是有些人故意做作出来的那种,而是发自骨子里的,自然散发的,给人的感觉他即使是笑着的,也是不快乐的,或许就是他的这种气质,才把他推到人生舞台的巅峰,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为他的这种浑然天成的丰神俊朗以及这种丰神俊朗里带出的淡淡哀伤所吸引,这种吸引,据我所知,至今经久不衰,就是因为他死后,再也无人拥有,无人可以媲及。
大叔是斯人虽逝,暗香仍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BOSS之友!主角公敌!女主克星!终极反派!古霄在不同的世界中穿梭着,反派逆袭,踩死主角,俘获女主芳心!VIP书友群521621432,全订的书友都可以加入进来,血月将在这里和书友们讨论剧情,发放里番。...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一场从天而降的大火,将整个蓝星改造成了高维人类的末日游戏蓝星全体原住民都变成了游戏中的NPC和怪物,注定受到ldquo玩家rdquo的猎杀和奴役从地球穿越而来的云起,意外创造出唯一职业死亡骑士,拥有了本不应存在的斩杀玩家的能力不能获得经验升级?没关系,只要我的怪物词缀够高,等级自动领先头部玩家,你们的等级就是我等级不能享受装备属性加成?没关系,我专门打造无属性纯特效装备,照样让霜之哀伤成为你们闻风丧胆的魔剑没有包裹空间?没关系,自带BOSS级宝物库,只要你们杀不死我,这些装备就不是给你们爆的,是用来武装自己的helliphellip若干年后,早已令所有异星玩家闻风丧胆的云起坐在王座上俯瞰大地,目光触及之处,都已经是他无边无际的副本只是,在这场末日游戏之外,又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一场意外竟让秦宁拥有了驾驭雷电的能力,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场案件竟然牵扯出异能组,秦宁加入异能组后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身受重伤,源力受损变为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可是却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个宝贝,看秦宁维护世间正义,对恶人雷霆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