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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3页)

说得太好了!

哪位高人说的?”

齐歌得意地笑,“U2的歌词。”

“唱来听听!”

孙琛笑成了一朵花。

“……Amanneedsawoman,likeafishneedsabicycle……I‘mgonnaruntoyou,runtoyou,runtoyou……”

他边唱边看着我,炽热的目光灼得我抬不起头来。

他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拇指有意无意的抚弄着我的脖子和耳垂。

他对我的敏感带了如指掌。

看到我面红耳赤的窘态,他很是得意。

我气得把手伸到后面戳他的后背。

他象背负硬壳的乌龟,任我怎么用力就是不为所动,始终面带暧昧的微笑望着我,一遍又一遍的唱着那首男人不需要女人的歌。

马潇潇面带桃花回到寝室,免费欣赏的就是这样一个节目:男声三重唱,Tryin‘ToThrowYourArmsAroundTheWorld。

一开始马潇潇愣了一下,不解地问:“干什么?想转声乐系啊?”

后来,他听清了歌词,笑了起来,指着我们说:“等哪天你们谁有了女朋友,敢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我的马字倒着写!”

“有女朋友的人,我鄙视你!”

孙琛大吼一声,丢过去一只拖鞋。

马潇潇机敏地躲过“飞鞋”

的袭击,大笑着走进浴室。

晚上,孙琛躺在床上仍在哼唱:“……Amanneedsawoman,likeafishneedsabicycle……”

翻身入睡前,他语音模糊地说:“不需要女人的男人,一定有病!”

黑暗中,我咬住了被角,隐约听到对面的下铺发出一声叹息。

日子平淡如水地流过,上课,练琴,聆听音乐,参加学校安排的演出,在《牧神的午后》的乐声中把身体纠缠在一起……

父母出差或是第二天没有早课,齐歌都会到我家过夜。

我们两个人家都在北京,对于我们的夜不归宿,孙琛和马潇潇没有多想多问。

对于我们过密的“友谊”

,也没有人觉得奇怪,这就和任何大学里的找老乡一样,两个居住在同一所城市的同学加室友,很自然会成为“好朋友”

是的,我说过,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2000年的五一长假,我和齐歌如约去了西藏。

飞机降落在拉萨的贡嘎机场时,我有短暂的失聪,听不到任何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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