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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井里放置着一个长宽两尺的大笼子,一只金红色羽毛大红冠的大公鸡神气活现地仰着脖子打鸣,黑色的尾羽高高翘着。
王奉光手捧着小米,正在给大公鸡喂食。
那常胜大将军骄傲地撇过头,似乎很不屑他手里的小米。
“咳咳,”
王沅使劲咳嗽一声,王奉光这才发现女儿,放下小米,道:“女儿,爹这次可买到了一只好鸡,你看这羽毛多油亮多有光泽,两只腿也有力气,翅膀扇起来能飞十米高呢!”
王沅似笑非笑盯着大公鸡瞧,王奉光身上一寒,忙吩咐人把他的鸡放到别处去,然后对女儿说:“乖闺女,如今爹爹已经很少买鸡,这次好不容易才看上这只,你可不能给我炖了啊。”
“哎呀,爹你放心,女儿肯定不会给您炖了的。”
王沅心里好笑,看来王奉光还没有摆脱她炖鸡的阴影。
父女两进了屋里,王沅道:“您明天出发去上林苑面君,此去有好几天,女儿特地过来看看您的行装整理好了没。”
王母过世后,王奉光一直都没有续弦,家里也没有妾室,只有一个老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韦氏是儿媳妇,有些事情不好插手,王沅这个做女儿偶尔替老父拾掇。
她察看了一遍行装,增添了一些必需品,才放下心来。
王奉光坐在椅子上喝茶,看着女儿忙活,道:“不用那么紧张,随便带两身衣服就够了。”
“那可不行,虽然说您与陛下早就结识,但是如今的陛下可不是当初那个游荡民间的落魄小子了,君前失仪可是大罪。”
王奉光搁下茶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实话,如果不是陛下召见,我根本就不想去。”
他依靠祖荫,生活无忧,斗鸡走马,万事都不放在心上,然后这辈子唯有两件遗憾事,一是女儿婚事坎坷,连丧三任未婚夫,命硬尅夫的名声传出去,这辈子恐怕很难嫁个好人家了。
二是因为邻居余家,出身狱卒的余文汉,中年得志,女儿成了皇后,飞黄成达了国丈。
王奉光年轻的时候与余文汉有些龃龉,如此,他高高在上,成了长安城炙手可热的新晋权贵,自己拍马都赶不上人家了。
王沅知道他的心病,更了解自己的父亲就是一个老顽童,有些担忧,“爹,余家现在是皇亲国戚,您可千万要收敛脾气,万不可与余家人发生冲突。”
王奉光闷闷地说:“他余文汉还没有因为皇后女儿封侯呢,神气什么!”
王沅无奈道:“陛下能够登基为帝全都是仰仗大将军冯熙,群臣提议立冯将军之女为皇后,但是陛下说了一句糟糠之妻不下堂,坚持立了原配妻子为后。
余家姐姐在陛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而且又育有长子,她父亲迟早能封侯。”
王沅所说的事情在民间广为流传,人们多称颂当今圣上,文人骚客更是以帝后的故事为蓝本书写了不少诗歌来歌颂。
女儿说的事情,王奉光未必不知道,只是过过嘴瘾罢了。
“我看您就是闲的,希望有个人跟您斗斗嘴,乐呵乐呵。”
王奉光与余文汉严格说起来确实没有大仇大恨,也许是某次余文汉的公鸡都赢了他的公鸡;或是他的儿子揍赢了余家的儿子,都是些小事情,但他们是固执的人,又爱斗个嘴,一来二去的,就结上仇了,其实自从余家搬到长安城去后,少了人斗嘴,王奉光还有些不习惯了。
被女儿说中了心思,王奉光有些不好意思,强辩道:“他家的蕴秀有天大的运气,我再想想你,就觉得难过,看他就不顺眼了。”
“那是蕴秀姐姐有做皇后的福气,这种福气不是人人都有的,您以后就别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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