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也有过美好的时间,我自己差点都忘记了。
结果我们去了间过去常去的小饭馆,这儿曾经有全北京最好吃的门钉肉饼和麻豆腐。
老板娘与他熟识,又端上来两碟自己泡的酱菜。
她已经不记得我了,只是与他扯了两句家常,说了些胡同里的事。
我自顾自地喝了一小口白米粥,再小心地咽下去,周围吵吵嚷嚷的,旁边的桌子上换岗的保安大叔们早早就喝醉了,空的啤酒瓶摆了一地。
这种日常的知觉竟让我惊恐万分。
他们彼此大声交谈着,津津有味地说起隔壁歌厅里的小姐。
有一位迫不及待地想要与其他人分享他的相好,说他每回只要带去一个西瓜,相好就不收他钱了,完事以后俩人各自坐在床边用勺子挖西瓜吃。
我想像着这幅场景,有时继续听他们讲话,有时看看对面的麦克。
他不时喝一口酒,喉结咕咚动一下。
点滴间竟然有种日常的动人,我想起他的手掌间有圆圆的茧,现在这张手掌像是在我的心脏上揉了一把,疼,接二连三地到来,封闭的毛孔也几乎要纷纷打开,毫无预兆。
我依然直着背坐着,却又觉得已经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随时都要倒下去。
“你怎么了?”
他停下来,看着我说。
我摇摇头,垂下眼睛使劲地吞下几口米饭。
“别难过了。”
他又说。
“嗯。
我知道。”
我说。
我本打算去找间酒店凑合一夜,不过终究还是没能鼓起这样的勇气,整个下午与晚上他的陪伴无疑是在消磨着我的意志力。
于是等他打烊以后,我跟着他一起回家。
他搬去了很远的地方,出租车慢慢开出城区,经过些烧荒的田野,经过一所看守所,又经过几座桥。
再往外,道路两旁出现巨大的烟囱,并排在夜色里,沉默地突出白色的烟雾,像是要慢慢离开现实,浸入梦境。
我想我从来没有对这个城市产生过恨意。
晚上有球赛,所以回到他的住处以后,他便直接坐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我也坐在他的身边。
我们沉默地盯着屏幕里绿莹莹的球场,他看得非常认真,而我在喝了两口啤酒以后疲惫万分,所有的精神气儿只能再坚持那么一小会儿而已。
“刚认识你那会儿,我给你拍过些照片,后来洗出来了。”
他说。
“给我看看。”
我说。
“下回再遇着你的时候吧。”
“要是遇不着了呢。”
“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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