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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岂岁经过这一遭着实不想再连累春十了,这话茬也就没再接。
老赵不慌忙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这事儿不急,可能也还有其他的法子。”
轻描淡写过去了,却从夹克外套荷包里拿出一支瓷瓶,景泰蓝的,十分精巧漂亮。
“这是阏氏,女孩儿提神用好。”
放在她手边儿。
倒不是老赵爱这些奇巧玩意儿,着实是他心细,作为一位本身对生活品质要求极高的“一生富贵诸侯王”
,他知道什么东西对什么人什么症儿养人最好。
岂岁是闺女着实成了仇,又没个女孩样儿,想养个“好女孩儿”
出来都没机会。
这点是肯定的,他该比得咯条件更奢荣吧,要他真有个春十这样的娇儿,可不更得往极致上养。
春十这时候不作,她本就贪稀奇东西,“胭脂?”
两个词儿的发音确实一样,春十好奇,拿起掰开上面的小红绸塞子。
“不是抹的那种胭脂,是一种香料”
哪知老赵还没解释完,眼见春十就要倒手心里,“诶,别!”
晚了,好奇宝已经洒了一手,全是杏红的油脂。
春十不好意思地笑,两手捻着,“我看挺沉,里头还有小珠子动来动去,还以为是固体的呢。”
老赵起身给她收拾,抽出抽纸先给她把小瓷瓶捻着放桌上,真再自然不过,拦腰将孩子抱起是的,这就是他的个闺女么,该娇就娇,说话也不生分,掏心窝的话儿也说了,患难也与共了老赵不犹豫地抱起她,初始春十有点不好意思,可再看老赵坦荡,她也没理由作了,两手岔开,也自然地问,“会染手上洗不掉么,”
老赵把她抱进洗手间,放在洗手台上坐着,打开水龙头,水温调至合适,拿下毛巾在温水里润湿,扭半干,将她两只手包住,“捂捂再洗,洗得掉。”
老赵笑着,这才又卷起他自己的袖子。
比起小苏,老赵更成熟,感觉更稳,到底经历更丰富,他能更圆润地把一些尴尬和情绪化解开、抚平,说白,性子更软和大气度。
所以之后啊,这处久咯,春十那“要娇娇冲天,要嘎嘎无敌”
的小性愈发肆无忌惮了,老赵从没跟她红过一次脸,好说好哄,比小苏更能容忍,更能化解。
实话实说,两人的相处,没到“情人”
那个地步,毕竟老赵对她的“疼”
根儿上还是源于自己没有贴心的儿女,春十弥补了他心理上这一空缺。
但是,比“父女”
还是要暧昧点,小棉袄小棉袄,zhe起来什么都听她的,闺女也没这“孙子”
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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