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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不同于旁人,万氏的手上可是有许多条人命的!
别人做不出来,万氏却说不准。”
“万氏当年不也是吃尽了郭厚福流连花丛的苦?”
“此一时彼一时,彼时万氏是娘子,自然不愿意让别的女人近自己官人的身,而时过境迁,今时今日万氏是婆婆,对她而言自己儿子房里有多少女子皆不重要。”
“司理对人心倒是看得通透。”
袁牧静静听慕流云说完,感叹一句,随即说道,“若是郭泓清因杀害发妻而被治罪,郭泓业接手家中产业便板上钉钉了。”
“还有叶家的那位过继到叶员外名下的小公子。”
慕流云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原本说什么叶家小公子,我还当是个小娃娃,见过李大人后才知道竟然已经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
依我大瑞朝律法规定,凡家中无子者,若无兄弟,则死后家产可由在室女继承,若女子已出阁,家中有继子者,出嫁女可得继子所得家产的三成。
若是父亲离世前,出嫁女子与夫家和离,或被夫家休弃,视同在室女,可以继承父母留下全部之家产。
据李大人说,这位叶员外已无同父兄弟,过继的这位小公子也是从远亲本家那里接过来的,所以若是叶氏和郭泓清日子过得安稳,则日后可以分得叶员外的三成家产。
但若因叶凌兰多年无所出,被休弃,或者主动与郭泓清和离,这位叶小公子可就颗粒无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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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实至名归
一壶茶喝完,袁牧起身,慕流云见状连忙跟着一起站起来,她感觉这位大人就不像是个会流连花丛的人,所以酒也没点,茶也没叫伙计再添水,现在看袁牧起身,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这样的环境,方才打发走了杨妈妈,顺便聊上几句还行,再待久一点,别说袁牧,她自己都会觉得有些不自在。
她不知道正儿八经的男子遇到那种猫儿狗儿一样往人怀里扑的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这个假冒的只觉得难受的不行,那一股子浓得齁人的脂粉味儿简直让她喘不过气来。
不管什么东西,果然都需要有一个度,适度即可,过犹不及。
两人出了雅间下楼去,楼下正好一群人闹闹哄哄往上来,慕流云眼尖,一眼看到里头有一人,是她之前在书院时候的同窗,和慕流云也算是多少结过一点梁子。
此人名唤林轩,酷爱流连章台之所,当年在书院时听闻慕流云院子里女子众多,便约慕流云与其饮酒听曲,形容猥琐,说什么要讨教一二,几番邀请都被慕流云推辞掉,遂恼羞成怒,在外与人传言,说慕流云外强中干,收了一院子如花美眷却有心无力,因而才不敢与其他同门一同饮酒作乐,生怕被人发现他……不行之事。
正所谓好名不出门,恶名传千里,打那以后慕流云这个名声就算是被传扬出去,越传越有鼻子有眼,慕流云也懒得解释,任由他们去嚼舌头,但也不愿再与他们为伍了。
后来慕流云做了司理参军,林轩书念得一塌糊涂,最后也回家混吃混喝混日子,两人交集愈发小了,慢慢地慕流云几乎忘了此人,没曾想今日在这里遇到。
林轩与几个他的同道中人都红头胀脸,脚步发散,一看就知道是在别处喝够了酒,又跑到这里来消遣,慕流云跟在袁牧身后,目不斜视往下走,希望林轩能够醉眼朦胧看不清人,擦肩而过那就皆大欢喜了。
无奈事与愿违,就在与那群人错身而过的时候,醉眼朦胧的林轩好死不死地那么一伸头,刚好看到了跟在袁牧身后的慕流云,先是一愣,随后一伸手,直接扯住了慕流云的后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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