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在开什么玩笑,这可是天庭之主的心爱之物,怎么可能是你这个小小的金仙炼制的。
你当你自己是谁,和天庭之主的关系很好吗?”
这一个来到天庭偷盗的小偷,其实早就发现自己手中的金簪没什么大用。
除了比较好看之外,就没有其他任何的优点了。
不过,这个东西能够成为天庭之主的心爱之物,其中一定蕴含着重要的意义。
也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这一根普普通通的金簪,才能在天庭之主的心中占据一定的位置。
“呵呵,真人不说假话。”
荀穗冷笑一声,嘲讽的看着面前的盗贼。
“你果然没有认真听我刚才所说的话,这是我送给我伴侣的礼物呀。”
女仙瞳孔猛缩,用尽全力的往后退去。
她已经看出来了,面前的这位仙家绝对没有说假话。
也就是说,天庭之主真的是他的伴侣。
那么,不远处的那个仙家,□□不离十就是这高高在上的天庭之主!
敢于来到天庭,偷盗天庭之主心爱之物的盗贼,其实是一个胆大心细之人。
察觉到自己可能已经遇上了正主,毫不犹豫的就想要退避。
比起大道圣人,她这一个大罗金仙巅峰的修炼者,必然不是其对手。
一时间,这家伙现在连杀人灭口的心思都没有了,抓着手中的金簪就跑。
因为她不确定自己面前的这位金仙,到底是不是真正的金仙修为的修炼者。
天庭之主都能够伪装成一个金仙,为什么其他人就不能够伪装呢?
不得不说,这个盗贼的直觉当真是十分厉害。
只见她刚刚有所动作,正准备逃离此地的时候。
就看见面前的这一位仙家就像是变了一副模样,再也没有刚才那一种正直健气的感觉。
只见荀穗的双眼通红,隐隐约约有血光呈现。
这一幅模样,就好像是那红艳艳的极品红宝石一般,美得摄人心魂。
让人恨不得抛洒千两黄金,只为获得这美丽的宝石,为自己增添一份魅力。
可是,只要仔细的看过去,众仙就会发现,那哪里是什么红宝石。
事实上,那就像是凡俗的红色鲜血凝聚在一起,形成的一片无始无终、没有边际的血海。
里面蕴含着无边的杀意,只是一眼就让人冰寒彻骨。
“你是勾……”
女仙还没来得及将话说完,就看见一只长戟出现在她的面前,直接穿胸而过。
在下一个瞬间,整个人就化为粉末,消失在天地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