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听证官道:“我们自然有证据。”
她说罢手掌伸出,掌心以上十公分处便出现了一张投影照片。
照片的场景是444号婚介所,二楼的窗台。
这个位置,程想想认得,正是她卧室的窗子。
拍照的时间是晚上,窗子里还透着橘色的暖光。
虽然窗帘是拉着的,但因为帘子比较薄,能隐约看到两个抱在一起的人影,姿势极为暧昧。
程想想一眼就认出,那两个人影应该就是她和广平,当时药效发作,意乱情迷时的模样。
不过影子有些糊,看不清具体的模样,估计也是因为这样还以为是小江。
“就只有这张照片吗?那也不能证明,我们就有不正当关系。”
这种时候,程想想只能继续嘴硬。
“还有人证。
有证人亲眼看到,当天晚上僵尸小江没有像以往一样在婚介所的大厅,而是上了楼。
再配合这张照片,就那人证物证具全。”
“既然有人证,请让人证出席。”
虽然心里已经猜到陷害她的是谁,但是程想想还是想亲眼看看。
如果能见到那个人,她必然要把鸡排饭的事也抖出来。
也许证据已经没有了,但是能引起听证官的注意,去查一查也好,至少还有点希望。
哪知道那位女听证官却是一口否决了:“证人已经申请了匿名保护,可以不必出面。”
保护?呵呵!
自己都要蒙冤下狱了,地府司这边居然还要保护做伪证的证人。
难不成,自己区区一介凡人,还能揍他不成?
“被告还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自己清白?如果没有,本官便要宣判了。”
很明显,听证官并不相信她。
而她除了自辩的几句话之外,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什么。
一但宣判,结果可想而知。
程想想急了,大叫道:“我冤枉,我真是冤枉的!”
“咣咣咣!”
女听证官的法锤重重地连敲三下,大声宣布:“被告申冤无效,本官宣布原444号婚介所望江分店红娘程想想违反……”
就在这时听证室的大门忽然被推开,听证官的宣判声戛然而止,众人的目光也不由得齐齐移向门口。
并不是说席上三位官员的定力不够,也不是开门的声音有多大。
之所以引人注目,那是因为听证室有特殊的术法加持,在听证会没有结束前,里头的人不可随意出去,外头的人也绝对闯不进来。
然而,现在却有人随随便便地推开了门,并且还如入无人之境般地进来了。
来人很年轻,单从外表看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
面容俊朗、气质超凡,穿着一身挺括的白衬衫,双手插着裤兜,进来后还吊儿郎当地吹了记响亮的口哨,而后扫了眼众人,笑嘻嘻地道了句:“不好意思,走错门了。”
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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