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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的程寒暮,遥远的午间时光,相机后14岁的我,12年之久的过去。
我把那张照片用粘纸按在墙壁上的各种照片之间,在旁边用铅笔标上:lover。
写完之后扔掉铅笔,一屁股堆在沙发里,开始睡午觉。
第2章
狭窄的充满柴油味道的渔船底层,不断的颠簸,照在脸上的不连续的光线,潮湿的空气,嘈杂难懂的语言。
甲板的门打开,面目模糊的男人,伸过来的粗壮手臂,尖叫,反抗,粗大的巴掌扇在脸上,嘴里的咸腥味道,耳朵里持续的轰鸣。
不断落下来的拳头和脚,被人像抓小鸡一样的拎住胳膊和脚丢到岸上的黑暗房间里去。
重复的殴打和训斥,霉烂的食物,各种不怀好意的面孔,暧昧的目光,在皮肤上游移的湿热手掌……
最后无一例外的,会变成海一样的窒息,无边无际,直到睁开双眼。
又一次从噩梦中醒来,我张开嘴大口喘息。
沙发上方的空调依然在嗡嗡作响,办公室里的空气像凝固了一样。
我躺在沙发上努力盯着天花板调整呼吸,等待这一阵惊悸过去。
被程寒暮收养的前一两年之内,我经常会做这样的噩梦,梦到我依然在那些人手中,被踢打,被咒骂,关在肮脏泛着臭味的房间中,等着调教得稍微听话一点丢给饥渴的嫖客。
程寒暮是在南方沿海城市的一个码头上捡到我的,按他的话说,就是他下了船经过码头,从某堆货物的角落里突然跑出来一个矮瘦的人影,无比迅速的冲过去贴在他身上。
那时候是我刚刚从那个地下的稚妓窝里逃出来,追来的人在身后咒骂着逼近,视野中只有离藏身之地不远的几个人匆匆走着,完全被恐惧控制,本能的冲向那几个人中的其中一个,死死抱住那个人。
我到现在也说不上来,在那几个人中,为什么我没有选上其他几个看上去更可靠的,而是毫不犹豫的冲向了走在中间,看起来随时都可能昏倒的那个大少爷。
但是在那一刻,我只知道抱住程寒暮,仿佛松开他我就会死。
我抱的真是特别用力,后来那些追过来的人被闻风而至的巡警惊走,我还不肯送手,结果程寒暮气喘吁吁的拖着我连拉带拽地回到他的车上,惨白着脸说你再不松手我就昏倒了,我昏倒了别人肯定把你丢到海里去喂鲨鱼,我才稍微松开一点。
当然,后来我看科普书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海域里都有食人鲨。
最初捡到我之后,程寒暮不是没有想过把我交给警方和政府处理,不过那时候我对于被贩卖前的记忆一片空白,除了胳膊上一个“李”
字的刺青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证明我的身份,而且只要程寒暮一离开我的视线,我就会歇斯底里的号啕大哭。
所以最后程寒暮只好用他父亲的名义领养了我,直到几年后他的父亲去世,程寒暮才正式成了我的监护人。
刚被程寒暮领养的时候,我几乎没有说话的能力,只要睡觉,就会在噩梦里尖叫,精神性的呼吸困难,只有当程寒暮把我抱起来放到腿上搂住安慰时才会平静。
也因为这个原因,我13岁之前,每天都和程寒暮睡在一起。
到13岁那年,我有了初潮,那之后程寒暮才不再跟我同床。
不过那会儿我也早就不再做那种噩梦了,从12岁一直到现在。
都没有再做过。
逐渐回忆着,呼吸总算平静了下来,身上的冷汗也差不多被空调吹干了。
这个午休真不愉快,我不是刚刚继承了一大笔足够我挥霍大半辈子的遗产,要做梦也该梦到躺在钱堆上打滚打到笑死,怎么又做了一个已经快要被遗忘的噩梦?
耳朵边的电话铃“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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