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
谈锦走上前,有些生涩地开口。
他在接受原主记忆后便对眼前人的命运颇感唏嘘,原主混账,错处良多,对青年多有亏欠。
原主,也名谈锦,是花溪城有名的纨绔。
原主的父亲经营着花溪城内最大的酒楼——谈氏酒庄,酒庄生意十分红火,谈父也攒下了丰厚的家底,可惜唯一的儿子是个混不吝,他总担心自家儿子会将家产败光,便将原主送去定陶城一家有名的书院见学,不求他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只求他能明事理知荣辱,而后内敛自谦,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原主自是百般不愿,但终究胳膊拧不过大腿,还是不情不愿地去了。
书院的斋舍两人共用一间,原主第一天过去就察觉他的舍友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得不像个男人,倒像个哥儿。
他心中有了怀疑,便总想看看舍友的手腕内侧究竟有没有能证明哥儿身份的那枚朱砂痣,可那处竟然一颗痣也没有。
不过原主从前流连坊间,听过许多乡野秘事。
传闻曾经有一位哥儿的朱砂痣并没有长在手腕上,而是长在其他地方。
他只以为自己是男子,正常娶妻,迟迟不得子,遍寻名医之后才发现自己竟是个哥儿,说不定他这个舍友也是如此。
原主观舍友吃穿用度皆非凡品,周身气质也是不俗,心中盘算着若这位舍友真是哥儿,定是富商之子,到时自己娶了他,岂不是能做一回东床快婿。
他打定主意,定要找出舍友是哥儿的证据,便在舍友洗澡时躲在屏风后偷窥,倒真叫他瞧见青年身后腰窝处一枚血红的朱砂痣……而这位倒霉舍友便是齐元清。
齐元清本是当朝丞相之子,虽只是个不受宠的哥儿,但从小也是锦衣玉食,养就一身傲骨。
只是哥儿不准上学,他看家中兄长识字启蒙觉得很是羡慕,便借着回外祖家小住的名头偷溜出府来到这定陶城的书院念书。
哪想到会遇见原主这种人渣。
彼时原主在齐元清沐浴时猛地冲出来大喊他是哥儿,齐元清本就体弱,慌乱之下竟气急攻心昏死过去。
见他没了意识,原主顺势将现场伪装一番,做出两人已有夫夫之实的模样。
齐元清未经人事,醒来见满室狼藉,只以为两人真有了关系,心中悔恨不已。
永朝封建,哥儿若是婚前失贞,不仅要被施以酷刑,还会令家族蒙羞。
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他必须嫁给这个混蛋。
原主一封飞书寄回花溪城,让父亲开始筹办婚礼,天天盼着齐元清带着十里红妆风光嫁入谈府,却没想到丞相要脸面,齐元清也不愿败坏家族名声,主动开口求丞相只当没有自己这个儿子。
丞相子嗣众多,齐元清只是个母亲早死的不受宠哥儿,见他这么懂事主动断绝关系,丞相很是欣慰,自然是应允了。
临行之际给了他一笔钱权当嫁妆,也被齐元清退了回去。
于是成亲那日,原主没能等到期盼的十里红妆,只等到一个带着母亲遗物的相府弃子。
自那时,原主便恨上了齐元清,钱没捞到,权也没有,反倒是多了个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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