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应聘图书馆文员时,他并不知道这项工作的地点在海上,且专门服务于雇佣兵与水手,还有可能要与高危罪犯接触。
等上船以后发现再下去已经不可能,他只能尽量避免跟这些蛮横又不讲道理的人打交道,掰着手指头数返程的日子。
却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船难——幸运的是,他找到了涂曹寿。
跟船上那些粗鲁的雇佣兵不同,这个男人对音乐文学居然颇有造诣,闲时会带瓶伏特加来找他聊天,是为数不多他能够信任的人。
实际上,他一度认为自己跟这个人的关系已经好到连身为挚友的介克阳也无法介入。
毕竟对方在危难关头宁可抛下挚友也要来救他,如果说那行动只是出于雇佣兵的责任感,全凭理智,与情感无关,他是不信的。
魏风的想法其实没毛病,但可惜的是,涂曹寿还是那个涂曹寿,只不过已经不再是作者涂徐徐设定的那个花心大萝呗主角寿了而已。
毕竟按照原文,主角寿早就应该借“报答”
救命之恩的由头跟魏风顺理成章地睡上一觉,然后魏风还得躺在地上娇弱无力地腰酸背痛才对——唔,还要没什么力道地踹对方一脚以示不满……虽然本质是在撒娇。
涂徐徐当年的人物塑造能力简直跟四个轮子都被撬走的老爷车一样,整体观感破旧到让人不敢恭维。
无暇理会魏风的想法,涂曹寿找出军用望远镜挂在脖子上,麻利地把满地东西收拾起来。
蹲身把介克阳之前拧成抹布的外套用哨兵刀割成条状绑成一簇,他说:
“这里不能再住,昨天晚上点的火已经被注意到,暂时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魏风。”
“啊,在。”
“你之前搜物资的时候有找到船沉的地方吗?”
“有的。”
魏风描述道,“在一片暗礁群里,漂了很多木板上来。”
“几点钟方向?”
介克阳问。
“我们现在面向的九点钟方向……”
魏风小声说,“其实不远,就在沙滩附近。”
“好。”
把哨兵刀塞进靴筒,将背包系紧,确认弹药袋都已经装备齐,涂曹寿挽起右臂袖子,低声发出命令:
“走吧。”
……
这趟礁石之旅并没有想象中顺利。
在他们到达之前,已经有大约五人的小组持枪在露出沉船尖角的礁石群附近巡视,调高望远镜倍数以后,能够清晰地看到这些人脸上与脖子上显眼的编码刺青。
“是死囚。”
指尖微旋镜倍数,涂曹寿试着辨认这些人手里端着的武器。
“可见人数五,守在前面的两个拿着saf,其余三个看不清,应该差不多,有效射程大概在一百到一百五之间,射速一分钟一千到一千二,沙滩与森林的目测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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