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下就觉得青春像喂了狗。
就像陈应楷跟我说的,民谣应该穷啊,不穷就没那股味了。
什么味啊。
你十几岁的时候晚上缩在被子里黏糊糊汗湿湿着手握着一个丁点大的电子阅读器,用意淫来弥补些不管你是现在还是将来生活中都根本不可能发生的生活。
下了出租车我还跟他交换了一下微信号。
朋友嘛,多一个不嫌多。
到宾馆刚往床上一躺,还没来得及回味一下刚刚的演唱会,就听见自己的电话铃在响。
接过电话听见莫杰沉着声音问我在哪。
我说在南京。
他很言简意赅地问我说哪。
我说宾馆。
他直接挂了我电话。
然后用微信给我发了个位置共享。
十分钟后我宾馆的房门响了。
我打开门,就看见他站在外面。
穿了件灰黑色的呢子,外面可能刚飘了点小雨,他的头发上沾着些像露珠一样的雨水。
我说哟你怎么在这呢?
他进了房间回头关了门,他总是沉默不语,脸上的表情也称得上个始终如一。
他关门之后脱了自己带了雨水的呢子外套,挂在了一旁的台子上。
整个过程他都没有说一句话。
直到我看到他有条不紊地把全身上下收拾了一遍,还去浴室拿了毛巾把自己头上的水珠擦掉了,出来后他从兜里掏了包烟,沉声问我:“抽烟吗?”
哟,我伸手接过了,低头看了眼,八厘米的利群,很是嫌弃:“这是新版啊,很难抽的,现在还有便利店卖这版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从兜里掏了包芙蓉王递给我。
我看他:“你抽起烟来了?”
他穿着件浅色的高领毛衣坐在了我的床上,摇了下头:“不抽,给你带的。”
然后他问我,“演唱会好看吗?”
我突然一下想到我大学跟他住一起的时候,晚上坐在电脑前打游戏,嘴又痒又懒的动,总是喊他出去给我买包烟回来。
他会说:少抽点烟。
然后出去给我买烟。
这么时间一长,他养成了个见我就掏烟的习惯。
这习惯不错,这么长时间也没忘。
我很开心,叼了根烟在嘴上,然后告诉他演唱会的事情:“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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