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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隽在地下车库,坐在自己的座驾里,久久没有发动。
面容清俊的男人,皱起眉时有一种悒郁的隐忍,手肘撑着方向盘,修长的食指在第二个关节处抵住薄唇。
还真是被明笙说中了,他痛恨这种为了风度的忍耐。
如果他真的那么不在意她多好,拼着连朋友都做不成的风险冲动一次,只需要冲动一次,告诉她是谁一直守在她身边。
alwaysandforever。
旁边停着明笙那辆喷着“婊子”
“贱人”
字样的丰田。
有几个打扮得乌烟瘴气的男人路过,冲着那辆车踢了一脚,笑声夸张:“哟,这车有个性啊?”
身后有人仔细看了眼:“阎哥,这车牌还挺眼熟。”
叫“阎哥”
的掐灭了烟,俯身去看:“我说是谁的车呢,原来是这娘们。
最近不刚火了一把呢么?”
明笙朋友多,难免认识些三教九流的。
这些话搁在现今尤为刺耳。
林隽一打方向盘,踩下油门,风驰电掣地从那群人身边蹭过,在几乎要撞上的瞬间绝尘而去。
离得最近的那个狼狈地躲开,冲着那车的影子啐了一口:“x他妈的不长眼?”
领头的一挥手,笑容阴骘:“急什么?这一笔给我算那小娘皮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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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笙溜进早就定好的包房,里头的人都坐满了。
领头敞着黑西装,露出粗脖子下的一根金项链,吊着一双三角眼看她:“哟,笙妹子姗姗来迟啊,瞧不起哥几个?”
“哪能啊?”
明笙笑得媚态天成,豪爽地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酒杯向下:“罚酒三杯,先干为敬。”
捏着酒瓶颈给自己又倒两杯,喝下去跟没事人似的。
金项链也笑了起来:“爽快啊妹子。”
明笙淡淡笑笑。
面前这些都是s市酒吧街这一块的地头蛇,江淮易这样的人开明夜之前还要向他们打声招呼,个个都是不好惹的。
金项链跟她喝了两杯,胳膊就揽过来动手动脚了。
明笙不动声色地推开,脸上还是个婉转的笑:“阎哥,话可是你说的,江淮易不好动,最多打折他一条腿。
我这可是听了您的话才来谢您的。
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今天酒随便喝,动手动脚就免了,除非你能把他整半身不遂了,我明儿个就来报答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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