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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湛突然心中一动,他凑近林筝耳朵,轻声道:“要不要带你去做一件更幸福更好玩的事?”
林筝被他的动作弄得有些痒,更多的是内心跳动的情绪,她仍旧在适应强行把自己塞给她的这位男友,然而行动已经背离她先于她的理智而行,拉着谭湛的手,林筝走起路来都不自觉蹦跳起来,她的心情比阳光还雀跃。
虽然缺失六年的社会阅历,但林筝并不傻,她敏感地能感觉到谭湛对她细小的情愫,他现在从不在她面前提及林溪,他只愿意了解她——平凡无奇的她。
他知晓她的身份,不在意她的平凡,他朝她走来,不是因为林溪,不是因为大提琴,不是因为她身上的故事,只是因为她是她。
已经很久,林筝没有这样安心过,她觉得妥帖而温暖,好像准备冬眠的熊,终于找到了远离猛兽和人迹的安全洞穴。
她迎上谭湛的眼睛:“什么事?”
谭湛却卖了个关子,他带林筝回了家,安置好了几只小狗,才拿出了吉他。
“去卖唱。”
他看着林筝笑起来,“你不是说过很想尝试在大街上演奏体验一下街头艺术家的心情吗?”
谭湛一边说着一边拿过挂着的帽子,戴到了林筝头上,谭湛的帽子边沿有些大,一下子便罩住了林筝的眼睛,林筝不得不拉住帽子,轻轻摘掉,才能重新看清谭湛。
“我不冷啊,不用戴帽子。”
谭湛朝她眨了眨眼:“不是给你戴的,街头艺术家,怎么的都要弄一个帽子,供大家来展示自己的喜爱吧?”
他的眼神带着笑意,“你总不会让我真的拿个瓷盆吧?那就不像艺术家了,像是叫花子了。”
林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拿紧了谭湛的帽子,看着谭湛背上吉他,她的内心充满了期待,期待着惊喜,和谭湛在一起的每一天,仿佛都会发生新鲜而精彩的故事,林筝第一次内心充满了这种满满当当的愉悦,在她自己还没意识到之前,她就已经不自觉被谭湛带动了步伐,像一支舞曲,她即便不会跳舞,在谭湛的引导下,竟也能挽着他翩翩起舞,享受音乐的曼妙,这大概就是恋爱吧,不自觉地随着另一个人旋转,世界变得很慢,时间却变得很快。
谭湛挑了市中心最热闹的那条步行街,除了吉他帽子,他还带上了音响设备,路过的行人匆匆,并没有人在意他们两个,只有偶尔几个高中女生,走过时被谭湛的侧脸惊艳到,偷偷回身拿出手机拍照,谭湛也不害羞,挺大方地朝对方笑,惹得对方反倒害羞着跑掉了。
谭湛调试好了一切,他试了试音,一切都完美无缺:”
可以弹了。”
然而事到临头,林筝却有点退缩了,她已经很久没有面对如此多的人,倒有些紧张:“我弹得不好怎么办?”
谭湛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我来当你的职业粉丝,负责在你演奏完了鼓掌。”
他神秘地笑道,“告诉你个秘密,我以前去街头演奏过不止一次,但是有好几次效果不怎么样,美国行人本来也没有国内这么多,导致弹奏完,竟然一个听众也没有,那时候我就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自己悄悄地走掉。
后来我就学乖了,我花50美金一个人,雇佣了四五个美国人,去现场假装是路过被吸引住的路人给我喝彩,渐渐的人气就有了,人们都有从众心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后来都在那条路小有人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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