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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周围的父母顿时露出惨不忍睹的表情,有志一同的把自己家傻儿子拉下来塞到桌子底下埋好。
因为在乌鲁克只有一位王,并且从没有人胆敢穿着她的衣服出行,再加上五官上的相似,百姓们居然都没有对改变了性别的吉尔伽美什的身份产生疑问。
恩奇都:“……”
他茫然道:“他们在看什么?”
“看你。”
吉尔伽美什想了想说道,“看我们。”
“为什么?”
“嗯……”
王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和自己的萌新同伴解释这个国家的人民奇怪的追星癖,总觉得暴露了十分羞耻的东西,她沉默半晌说道,“因为我们比较好看。”
恩奇都毫无异议的接受了这个解释,他欣然点头:“没错,追求美丽应当是生物的本能。
以前我在和一群野狼一起行动的时候,它们的每一位首领求偶时都会选择整个族群毛色最鲜亮的母狼。”
他忽然叹了口气,惋惜道,“我也很喜欢那头母狼,等她死掉的时候希望可以能用她的毛皮做一件冬季可以用来御寒的大衣。”
……不,你的喜欢和它们首领的喜欢应该不是一种东西。
吉尔伽美什用一只手捂了下脸,她另一只胳膊可以很轻易的抱住三头身的人偶,虽然这家伙明明变小了却一点也不轻。
“说起来你每次使用变容总质量有变化吗?”
她忍不住问道。
“哦!”
恩奇都恍然,“我忘记调整我的体重了!”
他抬起头问道,“很沉吗?我现在去掉一点土?”
“没事。”
吉尔伽美什拒绝道,“那样会把衣服弄脏,我们现在不能回王宫换新的。”
她掂量了一下手里的重量,觉得恩奇都现在的密度可以媲美重金属。
神代今天也一点都不讲科学道理。
他们在城内绕了一大圈,一帮家里父母出去干活的小朋友们就跑出来光明正大的围观。
他们开始还半是躲躲藏藏的跟在两个人身后,一段时间之后见吉尔伽美什不阻止,就开始明目张胆的挤成一团围在身边,仰着脑袋看被王抱在怀里的恩奇都。
“请问王,您怀里抱着的他是谁啊?”
一个女孩子奶声奶气的问道。
吉尔伽美什早就发现了这帮小跟屁虫,见其中一个居然有勇气跑到前面来问话,还是个女孩子,看上去似乎是这帮孩子的头儿,她觉得有点有趣,回答道:“是我的友人。”
恩奇都好奇的从王的怀里伸出头,见到一帮五颜六色的脑袋都齐刷刷的看着他。
人偶想了想伸出一只手,在半空中轻轻一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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