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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越过一众排队的食客,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翻滚的油锅,高吼一嗓子,“明霄,给我来一只炸鸡,两个鸡腿,还要一包鸡柳!”
原本排队的人还怨这女子不排队,但听她叫的这么亲密,估计是店里的什么人,也就没说话。
但她这份自来熟把聂明霄气的够呛,他们明明什么关系都没有,被她这么一叫,他简直百口莫辩。
他不想给食肆惹麻烦,深呼几口气,平复好情绪,声音尽量放轻,“这位姑娘,在下并不认识你,想买炸鸡还请麻烦排好队。”
那女子嗔怪聂明霄的无情,瞪着眼睛叉着腰,“你不认识我?昨天不是有——”
“是许家小姐吗?”
叶朝瑞及时打断许家姑娘的话,阻止她把提亲的事情当众说出来,毕竟聂明霄已经明确表示拒绝了,若此时曝光,对两人的名声都不好。
他好声好气地把人劝到最角落的桌子坐下,看出她就是单纯地贪嘴,又给她拿了一包鸡柳吃,一边跟她聊天转移注意力。
等吃到第三包的时候,一个满头大汗的中年男人跑了进来,后头跟着杨青,他和里面的叶朝瑞远远对视一眼,点点头。
其实在许家姑娘开口叫聂明霄的时候,叶朝瑞就意识到不对,按昨天聂弦望跟他说的,聂明霄这门亲事是结不成的,那这姑娘肯定是瞒着家里人跑来的,不然不可能没收到消息,于是他就让熟悉镇子的杨青帮忙跑一趟,去找许家大人过来。
许家来的是姑娘的父亲,他平日是个宠女儿的,但自己女儿偷跑出来找拒亲的男人要吃的,这样的事还是让他觉得丢脸。
许父抹了把脸,上前拉住还在吃的女儿,对叶朝瑞抱歉道,“叶秀才,实在不好意思,小女……”
叶朝瑞没让他说下去,反而插嘴道,“您太客气了,许姑娘喜欢我们百味居的炸鸡,是我们的荣幸。
许姑娘很会吃,看的我们这些旁人都馋了,刚才就坐这么一小会儿,已经为店铺吸引了好几位食客。”
这话说的许父挺直了腰板,脸上羞耻的红色还没褪去,眉眼已经染上了骄傲的神色,不是他自夸,他家女儿的吃相无人能比,夸张的说,病的快死的人看了他女儿吃饭,都能爬起来吃两口。
叶朝瑞这几句话说到他心坎儿上了,他用知音的眼神看着叶朝瑞,很多人都不懂他为何如此宠爱这个女儿,现在他想这世上终于有人懂他了。
“为感谢许姑娘今日特意来店试吃,为我百味居带来客人,我们再送一只炸鸡,感谢一直以来的支持。”
叶朝瑞亲自去打包一只炸鸡,交给许氏父女。
两人被捧的晕晕乎乎的,许姑娘眼里只有炸鸡,许父这时也有点回过味来了,叶朝瑞是在给自己女儿“遮丑”
。
他感激地看一眼叶朝瑞,带着姑娘回去了,心里暗暗决定一定要为叶秀才多多宣传,这么好的人,就该多赚点。
两人走后,热闹散了,有食客恍然大悟,“哦!
这姑娘是店家专门请来的啊!
这出演的不错啊,瞧她吃那鸡柳,香的哟,我没忍住也买了一包,本来只想买鸡腿的,唉。”
食客们买了东西散去,把今天在食肆遇见的新鲜事传向各处,言语中无不夸赞叶朝瑞脑子灵,会想事,连叫卖的方式都不一样。
意外的,又为食肆招揽了生意。
晚上,四个单身汉打烊之后在店里小聚,主要是陪苦闷的聂明霄。
今天的事勾起了他心中不好的回忆,再加上喝了点酒,话也多了起来。
他先是感谢叶朝瑞巧妙地化解了这场尴尬,不然他和许家怕是要结仇。
说着说着,就说到了他为何如此反感成亲。
原来,他在毁容之前也有相好的,是邻村的一个姑娘,性格活泼,主动大方,沉闷的他自然而然被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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