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拧开瓶盖。
“把手给我,洒上一点对你有好处。”
“不。”
他只吐出一个字,其不识好歹的劲头让孤儿想抽他。
可是她不敢,因为她铁定打不过他。
于是只能解释。
“我说——你受伤了。
这会儿如果再有人想杀我怎么办?我得保证你处于最佳战斗状态,你以为我是好心对你吗?盈禄家是商族。
保护财产不受损失是第一位的。”
“你付了钱,我就会保着你的命。”
他强硬的说,但伤手动了动,吝啬地往前挪动了也就那么一寸,手掌微张,对孤儿的好意半是拒绝半是接受。
这个人还真是别扭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叫什么“死神”
阿德斯啊,直接叫别扭“阿德斯”
不得了。
孤儿心里嘟囔了一句,小心地向前走了一小步,保持着让这死奴隶感到自然的距离,之后把云南白药倒在那道可怕地伤口上,再拿出干净地绷带包扎好。
在地球时,老爸对她的功课一直听之任之,对她差不多是放羊地态度,只要求不留级就好,所以她受的教育只能算是中等,如果爱看书和漫画算是特长,她应该算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之类的人。
不过她十八岁时因为好奇,学过妇幼专业的护理课程,眼前这位虽然即不是妇也不是幼,但好在皮肤也是人类的。
阿德斯身体僵直,尽量拉开两人间的距离。
但在他在这个角度,在烛火和晨光的映照下,他可以近距离看清伯爵小姐的脸。
她的相貌是他在被封印前从没有见过的,比之塔撒大陆的女人,她的轮廓不那么深,但五官纤柔雅致,皮肤也不是牛奶白或是炭黑,而是罕见的象牙色,细腻而光滑,很近的看也不会看到毛孔,在烛火的闪动中,她的细长眼睛就像黑玛瑙一样漂亮。
虽然讨厌她贵族式的傲慢和有钱人居高临下的态度,但他不得不承认,和之前所感不同,这女人长得其实很不赖,而且她的手柔软而温暖,触碰起来很舒服。
“这是罂粟花奶,建议你喝一点,可以止痛,而且很快入眠。”
她突然说话,打断了他不经意的凝视。
“我不需要。”
回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样子。
“伤口那么深,难道你想疼死?”
“我喜欢疼痛,那证明我还活着。”
孤儿无语,人家既然喜欢,她还有什么好说的,只举起那瓶金色葡萄酒,“这个呢?”
“留下。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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