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是皮皮在了,你便不带我了?”
连喻未置可否,觉得她的眼神很不友好,好像要吃人。
回身走回床边坐下,他说。
“咱俩路上聊聊天不好吗?”
然后四下看了看,找着挡箭牌似的拎起手里的肥猫“王守财也去。”
方婉之挑眉。
“就这个?”
连喻点头。
“就这个。”
潜意识里,他已经将方婉之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就跟皮皮一样,都是身边儿的人,习惯了带着,就总想带着。
方婉之也不问了,就那么一声不吭端着胳膊站在他身前,面无表情的样子让连喻想起了年幼时的私塾先生。
他没觉得自己哪里说错了,又因为长久的不跟女人接触,所以并没有意识到没名没分的带着一个姑娘在身边是件很唐突的事情。
方婉之就那样看着他,看着,看到他跟王守财都犯了困,又一声不响的接着收拾那堆烂摊子去了。
她是发现澜卿在这方面是有些迟钝的,但是有些话,她一个姑娘家怎么问的出口?或者说真要问,也得等自己感受到了澜卿的在乎再说。
她的性子是有些大喇喇的,但是于感情一事却是十分缺乏安全感的。
家庭的缺失造就了她的没心没肺,也造就了她的谨小慎微和谨言慎行。
她觉得澜卿还是没有懂,没有懂的时候她就不会先戳了这层窗户纸。
她知道自己欢喜上了澜卿,但是澜卿欢不欢喜自己,她并不确定。
她像个蜗牛一样将自己的家背在身上,如果澜卿肯要了,那么这条路,多远她都愿意爬。
方婉之的沉默让澜卿有些摸不着头脑,皱着眉头扯了扯她的袖子。
“你去不去?”
方婉之不理。
“去不去?”
还是不理。
继续扯。
“去不去?”
“哎呀去去去去去!
!
!
我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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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姑娘被扯的烦了,凶神恶煞的抽回自己的衣角,瞪着连喻道。
“天杀的混蛋王八蛋,你看看你这些个东西堆的,还不过来给我搭把手,想整到天黑啊。”
澜卿就放了猫,闷声不响的走过来帮忙收拾。
末了自己一伸手,又将东西弄的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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