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肯将热血了王事,岂为他朝逐盛名
宋微善骑术,与骑术最搭配的武器就是角弓;他又喜击鞠,对捕捉动态目标极敏锐,其实是个天生练骑射的好苗子,所欠缺的不过是力量和技巧而已。
他早已过了习武的岁数,还是个贪玩偷懒怕吃苦的脾气,拳脚兵刃之类,都不现实。
何况弓箭轻便灵活,携带起来也远比其他器械轻松。
基于上述种种理由,独孤铣笃定他不但学得会,还能学得好。
只要熬过最枯燥的入门阶段,必然会日渐喜欢。
因为这门技艺一旦练熟,不光危急时可防身御敌,平素更添许多乐趣。
骑马行猎本是这个时代一大风尚,翻山入林、追鹰逐鹿,很适合宋微跳脱活泛的性子。
他这般思虑周详,软硬兼施,出尽手段,说起来,真比教育儿子上心得多。
不久之后,成效显著。
这不,宋微终于打到了平生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猎物,一只野兔。
几个人现场生火,剥皮烧烤,喝酒吃肉。
另外几伙出城狩猎的,闻着这边味道格外香,很自然地提着猎到的山鸡黄鼬之类凑过来。
又有专门出城寻找创作灵感的书生,瞧见人堆里有一面两面之交的熟人,也拎着食盒酒菜坐到一起来吃喝聊天。
此处位于申城郊外,一面临湖,一面靠山,另外两侧布满野生的杂树林子,正是行猎的好去处。
宋微等人已经在申城住了大半个月,每天都会到这里来练习射箭。
开始射树桩子,后来变成追活物。
野生的射不着没成就感,独孤铣叫牟平从市场买来一笼子活鸡活兔。
运气好的走脱了权当放生,运气不好的便成为箭下猎物,被别人误打误撞抓去的也不计较,很快便跟其他出行狩猎者混了个脸熟,碰到了一起聊个天喝口酒。
萍水相逢,尽欢而散,自在又热闹。
申城乃四方辐辏之地,东接京都沿海,西至内陆腹地,上能入边塞,下可通江南,故而流动人口数量很大。
若是偏僻地方,初冬季节正是人流渐少时候,申城却恰恰相反。
咸锡朝的科举分文武二试,两年一场,春比文,秋比武。
文举凡得中本州举子者,来年春天进京考进士。
武举没这么麻烦,应试者主要来自军队,也有地方武官推荐的人选,通过初步选拔,拿到应试资格,就可直接上京参加考试。
不论文武,举荐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而要得到有分量的人的举荐,考试前混出些名声便十分关键,因此干谒自荐之风盛行。
但凡觉得自己有两下子的,都特别乐意到处去现。
而稍有名望者,也以结交赏识人才为荣,很舍得为这个大把大把地撒钱。
通常考生为了防止路上意外耽搁,也为了沿途扩大名声,都会提早至少几个月出发。
到了这个时节,等着参加下年春试的举子们纷纷上路,这座庙里题个诗,那家府里献篇赋,这个会上写首歌,那个集上诵句辞。
申城府尹素有令名,四海贤才来者不拒,若得他一纸荐书,京城里的路子当然好跑得多。
所以每逢春试前的冬天,滞留城内的书生就格外多。
而这个时候恰好武举结束,考中者自然留在京里等着授官,那些落选的,除去少数老老实实回乡,大部分都会趁此机会在外游历一番,结交同道,寻找机会。
更有胆子大志向高的,或赴边塞闯荡,或去海外冒险,不一而足。
申城府尹设的擂台,就是为这些人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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