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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盛世繁华好创业男儿自立是更生(第2页)

他不过是讨厌枯燥,不喜欢拘在一个地方做同一件事。

也许说到底,他讨厌的是那种被逼迫的感觉,不论是被他人、被环境、还是被自己逼迫,全部讨厌。

过去无论活几辈子,无论境遇如何,宋微始终处于被逼迫的状态,且一世比一世来得猛烈。

他反抗过,顺从过,甚至迎合过,厌恶的感情却从未消失,反而累积在心底,终于成为近乎本能的反应。

如今的宋微,也许说不出自己想要什么,却明明白白知道不想要什么。

他逛了一圈店铺,跟游客们一起,站在集市当中看突厥人演杂耍,吐火吞剑,手舞足蹈,好不热闹。

两个卷发赤足,黑面虬髯的昆仑奴牵着南蛮大象经过,也不知是哪家有钱人新买的。

大群人尾随围观,他也跟着瞧了一气,煞是有趣。

路过禽鸟铺子,店堂里挂着的鹦哥正嚷得欢快:"

俊阿郎,俏小娘。

有人来,屋里藏。

"

逗得顾客忍俊不禁。

这只据说会讲三种语言的五色进口鹦哥,标价两万。

宋微逗了一会儿小鸟,店主在门口支起斗鸡围栏,顿时涌过来不少人。

走马斗鸡,即打马球、斗公鸡,乃是咸锡朝自上而下都喜欢的两大游戏。

前者对场地装备要求高,主要是有钱人在玩,后者则普及得多,从宫廷到奴婢,几乎无人不好。

禽鸟铺子为招揽生意,时不时便来一场斗鸡赛。

角斗开始,众人注目顿足、吆喝呐喊,比那场下互斗的公鸡还要激动。

宋微摸出铜板,跟着下注。

他运气不错,几局下来,竟然小赢了一二十文。

掂掂分量,正好够租匹骏马骑个把时辰过瘾,转身便舍了斗鸡摊子,买两个肉馍,边走边吃,往马市行去。

宋微会骑马,因为喜欢,骑术还颇不错。

这一世身为胡人,天赋更好,头一次到马市,便挪不动腿。

买是买不起的,最便宜的老马幼驹,动辄几千,至于良骏骐骥,百万千万甚或于无价。

好在马贩子们充分考虑到了普通人的需求,提供租赁服务,只是须有足够的担保或抵押。

宋微蕃坊中人,又有麦老板做后台,自是不成问题。

他还有幸在此间重遇了高家的女婿,姓李名旷,朴实忠厚,总觉得自己横刀夺爱,对不住宋小郎,见是他来租马,主动打了个对折。

宋微深觉此人上道,一来二去,倒成了朋友。

宋微边吃边走,边走边看,一不留神,胳膊狠狠挨了一下子,一捆毛毡砸下来,撞得他一个趔趄。

勉强刚要站稳,那毛毡子却散做一堆,愣是把他绊倒在地。

疼倒是不疼,就是太狼狈。

"

谁这么不长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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