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
“妈妈央求羯斯噶叔叔给你要了马,你以后再也不用骑着老盘羊追杀米满他们了。”
娜哈热热的呼吸弄得云初耳朵痒痒的,他反手在娜哈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跟谁学的?”
“跟妈妈呀,妈妈就是这么跟羯斯噶叔叔说话的,羯斯噶叔叔的脸黑红黑红的,手上的奶疙瘩掉了都不知道。”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
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我说了——不许学!”
“我不!”
娜哈发怒了,用双手抓住云初的长头发用力地摇晃。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很明显,娜哈也知道哥哥的这个规矩,并且已经掌握的规矩的漏洞,往往在被哥哥殴打过一顿之后,她就会变得越发地嚣张且肆无忌惮。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嗷嗷——”
更多的呼喝声响起,更多的牧羊人赶着羊群从各个山坳里钻出来,天山脚下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
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掏出两颗奶疙瘩喂给了大肥,大肥立刻就忘记了刚才屈辱的一幕。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旱獭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自己同伴的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只要云初愿意给,下一次还是会过来讨要奶疙瘩一类高热量食物,至于少一些同伴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
旱獭出现的地方,金雕必定会如约而至,就像只要看到旱獭,娜哈就会流出大量的口水一般正常。
金雕在高空中悄无声息的飞行着,大肥发出凄厉的警告声,这群旱獭立刻就钻进荒草丛,沿着来路再落荒而逃。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不争的善胜,往往是后知的领悟。而头破血流的争斗,又是场悲欢离合的体验。万世皇权,转眼间变成虚幻,繁华落尽,处处孤零。郭明轩的世袭爵位如此,殇沫的皇位继承更是如此,是痴醉于夺回霸权?还是笑傲天涯?灭影绝杀江湖戮,干戈寥落泯悲愁。苍琼剑起百丈湫,万里光寒十四州。长大后的殇沫,独自面对江湖险恶,不得不勇斗灭影门门主故遗名及锦衣卫指挥使纪纲,又在艳遇群芳中,选择了奇女冷溶月,两人爱恨纠缠,无法自拔。身世复杂的冷溶月,又该如何抉择?是选择相忘于江湖还是选择与这命运斗上一斗呢?叹世间纷扰,多情自怜恨。灭影镇千魂,苍琼讨叛臣。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仗剑皇子闯天涯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我穿越了。穿越到了兽灾爆发十年后的陌生世界里。秩序崩坏,人类苟延残喘。人人都说异兽最可怕,但在林凡看来,活着的幸存者更加可怕。林凡我不服,给我肝,给我加点,我要打造文明世界。他要成为这群人类心中的光,让他们看到阳光,就会想起他林凡。...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专栏下一本七零小知青求收藏支持林窈是老林家从乡下领回来的闺女。原本以为领回来就是给找份工,到时间再给找个人嫁了也就完事了。却没想到小姑娘漂亮精致得让人窒息。还好看着天真好拿捏。可这么个天真好...
陈羽回到2009年,高考结束后,校花和青梅先后向他表白,但都被他义正词严地拒绝了。重生的他一心一意想要搞钱,想要与前世的白月光再续前缘,但中途似乎出了一点意外若干年后,陈羽已然成为超级富豪,回首往事,他不禁感慨我怎么就全都要了呢?一开始,我不贪心的啊!本书又名重生后成为亿万富豪很合理吧简介无力,请读者老爷们移步正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后我拒绝了校花和青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