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围着的众丫鬟小厮,各个垂手而立不敢说话,心里给自己加了一条规矩,万万不可说里面那位先生的坏话。
文墨走进屋子时,牧秋还直愣愣站在窗前,盯着外头,似没晃过神来。
她迈走上前,清咳一声,道:“先生,有什么好看的不成?”
牧秋这别过脸来,叹道:“大小姐,你这是何必呢?归之我早就习惯了,人言不足畏。”
“先生,你我相识已两年光景,文墨心里早就敬你如父兄一般,何来如此客套之言?先生超凡脱俗,自然是看不见旁人的闲言碎语。
可我只是一介凡夫俗子,想的,就是如何替先生好好出口恶气。”
她说这话时,有股不怒自威的架势。
牧秋牵起嘴角一笑,这浅笑云淡风轻,却又让文墨看呆了,他薄唇轻启,说道:“若是——”
“没有若是!”
她摇头,语气坚定。
莫说文府,就连城北庞府里也有人听到这些风言风语。
待传到夏桃耳里,不知怎地,她心里有些膈应。
说起来,自老爷出了事到现在就一直没碰过她,虽说之前老爷身子不大好,可已经几个月了,如今将养的七七八八,他怎会一点都没得想要的意思?
再看那李牧秋,其实只来过府里三回的样子,下人们都说他生的细皮嫩肉,模样俊俏,他第一次来府里,老爷就秉下厅内众人,留他单独说话,走时更是破天荒的亲自送到府门口。
据门房小厮说,那日老爷脸色竟似有些恋恋不舍之意,回来后胃口就好起来。
后面那两回,他们是在书房里闲坐了半日,说话时照例把旁人都撇开。
如此这番,倒真叫人好奇起来。
夏桃照着镜子,看自己满脸愁容,啐了一声:“有何好心虚的,怕他作甚?不过是个不入流的东西罢了!”
虽是冬日,当晚夏桃还是命人备上热水,好生梳洗一番,咬咬牙,又换了原先季堂最爱看她穿的那套鹅黄圆领盘扣薄衫,发间松散,只簪一枚珠钗,印着烛火,轻轻一笑,柔媚入骨。
听人说老爷还在书房,便去了那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
逛个街都能穿越,人家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小姐,偏我穿到一个小农女身上。好不容易带着全家奔小康,却意外救回个跟屁虫,看在你长的不赖的份上先收留一阵子。某男这次我帮了你,你要拿什么来偿还我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