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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中文老师说她离开家的那一年,果园里有杏花开得正欢,从此后,家乡里漫天遍野的杏花追随着她来到了伦敦,盛开在了她的梦里头,我的中文老师最喜欢说她小时候的事情了,说小时候她的鬓角戴着母亲给她摘的花,被父亲驼在了肩上经过了乡间的小路,说他们家那头倔强的黄牛,说他们家总会漏风的房子,说房子门前的菜地,说她在院子里种的果树,说阳春三月果树上结着的那会酸出眼泪来的桃李,说在春天里头常常和她做迷藏的蝴蝶,说他们那里流传着的很是土气的歌谣,她一说起了那些表情就可爱得像一个小姑娘,而我总是傻傻的听着,每当她说起这些时我总是特别的羡慕,那是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着的家乡,而我没有。”
顿了顿,慕梅勾了勾嘴,手缓缓的按在了心上。
“开始,在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我心里很难过,后来,渐渐的,不会了,在慢慢流淌着的岁月里头,赵锦书成了林慕梅那个爸爸的肩头妈妈的温柔的怀抱,赵锦书成了林慕梅那个会漏风的房子,成了她种在自家院子里会结出酸得会让你掉眼泪的果子的果树,成了那些开在梦里头漫山遍野的杏花,成了那些会和你捉迷藏的蝴蝶,成了那支唱起来会让你热泪盈眶的土气的歌谣。”
“赵锦书是林慕梅的那一方萦绕在心头的家乡。”
“赵锦书让林慕梅不再有遗憾了。”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遗忘自己的家乡。”
赵锦书的眼眶里刺刺的,这个小女子,这个小女子呵!
两个人一起手牵手背靠着墙上,两个人一起昂望着天空,据说,这是一种控制住眼泪的好办法,这样,眼泪就会一直留在眼眶中,空气会把那些液体蒸发掉。
“林慕梅,今晚你挺多愁善感的。”
“赵锦书,今晚你也挺多愁善感的。”
“慕梅,等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们一起搭档去参加沙拉哈沙漠马拉松吧。”
“好,到时,我们就一起,去,参加沙拉哈沙漠马拉松,目标是,跑完全程。”
那时,赵锦书五十岁,那时,林慕梅四十六。
“锦书,明天不要来送我。”
“好,明天我不会去送你。”
提着高跟鞋,慕梅蹑手蹑脚的想偷偷的溜到了浴室去,还好,这个时候已经够晚了尤连城应该是睡着了,房间就一片黑漆漆的就留下了天花板上一点点的类似星星般的亮光,经过了客厅,慕梅松了一口气,这个时候要是让尤少爷看到她这幅德行会发飙的,披头散发,巨红巨红的嘴唇,走路一拐一拐的,刚刚进会所时所有的人怪物一般的看着她。
“拍”
一声,客厅的灯亮了起来,尤连城坐在了角落的圆形休闲椅上,温柔的愀着她举手打招呼。
“嘿,夜游女神,回来了!”
那声音。
。
。
。
慕梅打了一个冷战,堆砌起了笑脸,移动着小碎步,停在了他的面前,蹲下,把头搁在尤连城搁在沙发扶手上的手上,用让她起鸡皮疙瘩的声音。
“连城,你在等我啊。
。
。”
尤连城狠狠的盯着林慕梅,冷冷的。
“怎么?赵锦书有没有为今晚的你神魂颠倒,红色高跟鞋有没有让赵锦书的口水掉下来。”
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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