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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许久才说:“现在,你后悔认识我吗?”
“傻瓜,你想到那里去了。”
我拉了拉他的衣服:“走吧,不是要去吃饭吗。”
我们还像以前那样的走着,他走在我的身旁,但似乎感觉有些不一样了,人类是一种敏感的动物,装满了各种七情六欲。
尽管嘴上说着不在乎,但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我们总无法让它视而不见。
跟何况是我,一个并不善良的人。
我们回到各自的房间,在一天一夜的时间里,蓝桢烈自始自终都没来敲我的门,而我,也没有主动去找他。
☆、致爱丽丝(四)
我听过许多人弹奏过《献给爱丽丝》乔弹过,方浩弹过,音乐老师弹过,我还在礼堂里见识过声乐家倾情演绎过。
可只有蓝桢烈的《献给爱丽丝》真正的弹进了我的心里头去。
当丽安娜带着我走进了肖恩的俱乐部时,我看到了这样的情景。
蓝桢烈在蓝色的舞台上弹奏着《献给爱丽丝》他微侧着头,轻快的音乐就这样在他的指尖流淌了出来,像田园里的风。
这是我妈妈最爱听的乐曲。
我熟知它的每一个旋律,它们曾在我和母亲暗淡的时光里如春风般的跳跃过。
我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分明,周围有人在窃窃私语着,分明,周围有人在轻轻的碰杯着。
我闭上了眼睛。
于是,世界上只剩下了钢琴声,透过钢琴声,我似乎看到贝多芬和那名叫特雷泽的女学生在老旧的学堂里脉脉私语,秋日懒洋洋的洒在他们的身上,透过钢琴声,我还看到我依然年轻的母亲坐在日光铺满的台阶上听着音乐,小小的我趴在她的身上打着瞌睡。
曲终,蓝桢烈站在小小的舞台上,他微微的鞠了个躬,说:“致,爱丽丝。”
台下的人们把掌声毫不吝啬的给了这个有着高超琴艺的东方少年。
那位少年在一片掌声中缓缓的走了下来,这个人是天生的发光体。
我身边的丽安娜已经开始语无伦次:“噢,他,他真像个天使,噢,他,他真是太完美了。
。
。”
当蓝桢烈离我越来越近时,我站了起来,转身朝门口走了出去,其实,那应该说是在逃。
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也许,是在害怕,害怕在我以后漫长的人生里,这个少年会占据着我的一部分思绪,害怕自己也会像贝多芬一样一直牵挂着那名叫特雷泽的女学生。
蓝桢烈追了出来拉住了我的手,我狠狠的甩开了,我朝他大喊:“蓝桢烈,你以为你是谁,谁叫你弹《献给爱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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