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斯南叹了口气,“真想知道?”
宋之漫点头。
“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原因的。”
宋斯南表情很难堪,苦着脸,极为不情愿的说,“再问你一遍,真想知道?”
宋之漫:“快说!”
宋斯南无奈,从贵妃椅上跳下来,快步走到门口处,在宋之漫疑惑的眼神中,快速的说出了一句话:“因为你缠着我,我甩不掉你!”
他话音刚落,迎面就飞来一只拖鞋。
宋斯南动作极快的开门,头还没钻出去,脑后就是一击。
宋斯南单手捂住后脑勺,快速的钻出去,他有预感,下一只鞋就在来的路上。
果然,他一关门,就听到里面闷声一响。
再是拖鞋掉在地上的声音。
宋斯南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又把刚跑出来的鞋子给穿好,站在那里,若是宋之漫在此刻打开门,一定会发现,他现在满脸的笑意。
连眉梢、眼角、睫毛都染上了层层笑意。
重染笑意浮在脸上。
止都止不住。
关于刚才的问题,才不是那个答案。
宋斯南低声说:“还能是因为什么,离不开你啊。”
宋之漫当时有多离不开宋斯南,宋斯南就有多离不开宋之漫,如今更甚。
宋斯南当时真的是把宋之漫当妹妹疼的,宋家家大业大没错,子嗣众多也没错,但是那个时候只有宋小西一个女的,其他六个都是男的。
宋斯南是真宠宋小西,但更宠宋之漫。
没办法,相比于宋小四,林景芝和宋远征都更喜欢这个扎着两根麻花辫,提溜双大眼睛,满脸无辜的表情看人的宋之漫啊。
宋斯南也是真把她当自己亲妹妹宠的。
可惜啊……可惜。
宋斯南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过分了,竟然,不知道在哪天,对她的感情慢慢变味,往另一个他从未设想过的方面发展。
没办法,是真喜欢。
喜欢到,无法自拔。
☆、第二十二章
我从来没觉得这座城市很美好,真的。
可是,直到我遇见你,我才知道,那时的我多浅薄多无知多愚昧。
——封嗣
隔天,宋之漫和宋斯南背了个包就去清苔山。
他们原以为自己到的算早了,八点半到。
却没想到,他们一下的士,就看到了从对面马路上停的一排黑色轿车里,看到了封嗣和苏合欢。
宋斯南弯腰,半个身子伸进出租车内,付钱。
宋之漫站在人行道上,看到马路对面停着大约七八辆车,统一都是黑色的。
她原本只是漫不经心的一眼看去,却没想到,最中间的那辆车车门突然被人从外打开,外面的人微曲着身子,极为恭敬的样子。
慢慢的,里面伸出了一只脚。
那人出了车子,伸手拉了下戴在头上的棒球帽,调整了下角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所谓虐渣一时爽,事后火葬场,身为他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炮灰总是徜徉在火葬场中不可自拔。无忧身为炮灰却是个虐渣小能手,虐遍天下无敌手,让主角们痛哭流涕叫爸爸。渣渣们,爸爸来了...
郁白夏原本体弱多病,常年靠吃药维系。终是在二十岁生日度过的第二天,油尽灯枯,病情迅速发展到回天乏术的地步。整日躺在病床上,忍受疼痛折磨。没想到一觉醒来,他居然穿进了一本古早霸总狗血强制爱小说里。他穿...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千金还在想方设法吸引男主注意力的时候,魏若已经做了大财主了。要钱有钱要粮有粮,铺子开了一间又一间。后来她哥哥做了首辅,她老爹做了大将军,还有那个坐在龙椅上的,是她夫君。...
刘封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伪君子刘备的儿子。...
架空!架空!架空!身为三十世纪的狐狸精,被断绝化形之路。一朝穿越,她狐族唯一传承人成为清宫里刚晋封的贵人。对一直以修炼人形为目标的狐妖来说,这可是一个天大的惊喜。更惊喜的是,碰到一个让狐狸精都流口水的男人,要知道,狐狸精想更进一步就得于是,此间清朝将被这只狐狸精搞的乌烟瘴气。架空!架空!架空!考究党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