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听证官道:“程想想涉嫌违反红娘条例第21条。
僵尸小江,本月16号晚上,你在哪里?”
僵尸先生不知道第21条具体是什么,乍一听那么问,便冲口而出:“我在婚介所呀。”
女听证官又问:“当晚可出去过?整晚时间,你在婚介所一楼还是二楼,在做什么”
僵尸先生挠了挠头:“出去过,我去买炸鸡。
买完就回来了,然后吃炸鸡,看电视,看累了就睡觉。
在一楼还是二楼?当然是一楼了,二楼是女生宿舍,我是有修养的僵尸,当然不会随便进女生睡觉的地方。”
这点倒是和程想想说的一样,可这只僵尸有可能是程想想的“相好”
,也许会包庇她呢?虽然这种事,只会罚自己的职员,对于非职员,不会过多怪罪。
但维护相好的,也是情有可原。
女听证官又继续问:“除了你和程想想之外,有没有其他人来过婚介所?”
僵尸先生想了想,道:“哦对了,有个来通下水道的,叫……”
广平抢先打断道:“证人的话很清楚了。
当晚确实有通下水道的来过,这就证明了被告没有说谎。”
僵尸先生本就不善言谈,被打断了话,自然就傻愣着。
只是觉得那个打断他话的声音有点耳熟。
可惜全息影象只能看到听证室里的部分人,看不到全部。
听证官适时地提醒道:“总判大人,事发后僵尸小江和被告同处一个屋檐下,那些话也有可能是串通供词。
所以,证词可信度不高。”
广平道:“不是还有证人吗?先听听那位证人怎么说。”
如果程想想这边的证人可信度不高,那么就从对方证人那边寻找破绽。
这是很浅显易懂的道理。
程想想在心里暗暗给广平竖了个大拇指,偷眼瞄了眼广平,但见他翘着二郎腿,坐姿很随意。
脸上的表情淡淡地,仿佛真的只是旁观者。
程想想刚要回过目,却忽然发现他本来环抱着臂弯的一只手,忽然翘了起来,迅速地冲她伸出了食指和中指,两根手指头。
程想想眉头一拧:两个手指头比个二是什么意思?
那边,广平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势有些疑惑不解:这个胜利的手势她看不懂吗?怎么反而皱起眉头了?等等,我为什么要对她比这么傻的手势?
于是,一本正经的广平阎君不动声色地收回了手势,还下意识地清了清嗓,大约是想自我化解尴尬吧。
那位神秘的举报人、证人,终于还是露了头。
正如程想想一开始猜想的一样,不是旁人,就是那位抢客户不成,最后被广平一脚踹飞的吴俊男。
对于自己的景象突然出现在这里,吴俊男也很意外。
女听证官道:“证人,考虑到被告对你并无危险性,所以本官撤销匿名,请你做证。”
吴俊男并不是真的怕程想想报复,他真正担心的是那只僵尸。
毕竟对方有六百多年的修为,这种事情,地府司又不会对他做什么处罚。
凭白被他这么一盆污水泼下来,那只僵尸肯不会善罢甘休。
虽然不一定会要自己的命,可是总归是个麻烦不是?因此,他一开始就申请了证人匿名庇护。
但是现在怎么又忽然把他暴露出来了呢?算了,大不了等程想想完蛋,自己接手她的客户后,多帮那只僵尸介绍几个对象。
就不信,他还能为了个凡女跟自己的终身大事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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