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挺好。”
李易淡淡地道。
“偏军不过是杂役,你有好身手,要是再经常习练马术,必然能出人头地。”
塔喀什苦口婆心地劝解。
李易惊讶对方的耐心和好心,对这个凶悍的色目人有了些许好感,却依然不情愿真正进入蒙古军。
无它,这是一支极其野蛮的队伍,他也应为屠杀敌人并无过错,打仗没有不杀人的,灭国更需要杀人盈野。
不过,他却认为蒙古人破坏太甚,杀人没有任何的目地,简直就是为财富,扫过大地的蝗虫,认同蒙古人就等于文明的落后,稍有智慧的人都很不屑。
塔喀什见李易不为所动,也没有过分勉强,只是态度和蔼地说着,甚至有几分讨好,让旁边人有些诧异。
在场很多人都知道,这厮可不是寻常人物,那是军中有名的勇士,连千户都知道的人物。
今个,经过激烈搏杀,竟然和对手握手言和,相谈间甚至有低姿态,不能不让人咋舌。
就在他们你劝我拒时,牌子头来到百户身边,轻声道:“那颜,那个南人身手不错,塔喀什很看重。”
“豪杰惜壮士,此人不错,假以时日必为军锋。”
????牌子头眼珠一转,觉得自己应该对李易和善些,那也是有本事的人,要是不战死必有出头之日。
李易并不知道他人关注,他是坚决不入正军,让塔喀什有些失望而去,留下我还再来的话。
黄桂待塔喀什走了,才谨慎地来到李易身旁,轻声道:“二哥,塔喀什可是勇士,让他低声下气很不容易,你为何要坚持拒绝?那可是大好机会。”
“我自有主张,你不用多问了。”
李易对黄桂有些失望,不想再谈论太多,自己做到了僻静角落沉思。
刚才,塔喀什透露不小的消息,甚至让他淡薄的记忆,有了某种程度的泛起,那就是蒙古军各部向东汇集,那是准备对大宋开战了。
不过,这场战争的掀起,并非蒙古人首先发动的,而是大宋出兵北上,按照联盟灭金的条款收回三京。
大宋天子赵昀连蒙灭金,盟约归还三京故土,蒙古人却霸占三京,不断迁徙人口充实河北河东。
在既有反对又有支持的声音中,凭借一腔热血北伐,下诏两淮大军正式北上,拉开了长达数十年的战争。
“二哥,看我找到了什么。”
当搏斗的风头过去,大家各回各家各干各事,黄桂如愿得到肉肠,天色晚了,李易正在地铺上休息,这家伙神秘兮兮靠过来,还拿了个小盒子。
“什么?”
李易转首看去,目光却是凝重,分明是道门神宵道特有的道柜,做了不少年道士的他自然认得。
“这是刚刚翻腾出来的,本以为是金银,却不相识羽客用的玩意,二哥是道门出身,兄弟特意要过来给你看看。”
李易点了点头接过来,他原本就用道士身份,根本不用有任何隐瞒,却在打开盒子时眼前一亮,旋即镇定下来,淡淡地道:“不过是一些杂物。”
“原来是杂物,难怪刘四他们那么大方,要不,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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