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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真面目(第1页)

可是为了护着太子唯一的骨血,父亲和母亲谁都没有说。

在吴国公府一起的日子,林仲超和周筝筝暗生情愫,青梅竹马,可是彼此谁都没有说明心意。

不久林仲超被父亲送走,周筝筝则被周云萝陷害,被齐王林枫玷污了清白身子,名声尽毁。

周瑾轩和林莜无奈之下,只能让周筝筝嫁给林枫做齐王妃,可惜却是从齐王府偏门抬轿子过去的。

想到这些,心又一阵阵发紧。

周筝筝咬了咬牙,不会了,这一世她不会再重复这个悲剧了,这一世她要让周云萝和林枫尝尝这个滋味!

书童走进来,把深绿色的帐子揭起来,用银钩子钩好,林仲超已经起来了。

“阿明,我走之后,你切记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戴上面具,只要有这个面具,没人会知道,你只是顶替我的。”

林仲超拍了拍那个叫“阿明”

的书童肩膀。

阿明的声音简直和林仲超一模一样,“请殿下放心,卑职知道怎么做。”

林仲超点点头,“你做事我放心。”

“殿下,您今夜就要走吗?”

阿明小声问道。

“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他们已经对父亲下手了。

不管怎么样,我不能让父亲有事。”

林仲超想起前世,太子被他们害的死无全尸,心就瑟瑟地发抖。

不,他不能安心地呆在宫里,坐以待毙。

他已经买通了一个太监,到时候他会打扮成禁卫军士兵的样子,偷偷出城。

城门口,他的人已经给他安排好了一匹快马。

不出几日,他就可以到边关,救他的父亲。

要不是重生而来的时候,他就已经中了剧毒,他早就可以出走了。

为了解毒,他才拖到了现在。

可是这毒实在太剧烈,只怕他是好不了了。

只临走前,他打开红木抽屉,看了看那支金钗。

金钗很美,上面挂下的玉流苏,闪着粉色的光点。

这是他母亲留下的遗物。

前世的时候,他曾把它送给了周筝筝。

他苦笑了一下,把金钗放进袖子里,竭力让自己不再想那个女孩的容颜。

“我走了。”

他对阿明说。

皇宫深冷的天空,阴云密布。

林莜第二天就递了牌子进宫去了,老国公夫人让周筝筝陪了她一整天,到了用晚膳的时候,周宾和孙氏过来了。

周宾伸手要摸周筝筝的脸蛋儿,笑道:“阿筝可是越长越像大嫂了,瞧瞧这眉眼。”

周筝筝生疏地避开不让他碰,周宾的手尴尬地伸了回去,“阿筝可是和二叔父生疏了?你三岁的时候,最喜欢坐二叔父膝盖上听故事呢。

阿筝还记得吗?”

周筝筝可不记得,如果有这样的事也只会让她觉得恶心。

看周筝筝一脸沉默,老国公夫人有些不喜,“阿筝,你叔父唤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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