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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诸君谁来行酒唱令(第2页)

玉足的主人正值芳华,秀色绝伦,面带羞颜,在阁中红烛的映照下,倒有几分国色天香的味道。

当然光凭颜值,凝香比陈小云略有逊色,但她胜在体态丰盈,姿质丰艳,香肩半露之下,透过那一袭绣着一朵朵粉色牡丹的白色轻薄纱衣,粉色裹胸清晰可见,而在那裹胸上,深深的沟壑显露而出。

美人儿半遮半掩的样子,差点让邹铭的鼻血喷了出来。

“粗略估算了下,这沟最少三寸深,目测起码有个D。”

在场之人大多数都和邹铭一样,提前打探看过资料,大家都是爱撸花房的同道中人,这会儿的目光都聚焦在美人锁骨以下的位置。

瞧得众人的猪哥样,凝香笑盈盈的眼底,不着痕迹地闪过一丝厌恶。

她从小在诗书熏陶下的环境长大,自然眼高于顶。

如果说作为筑基家族,赵家的一些子弟还能有点文学素养,散修们几乎就跟那只识字、肚子里却没有一滴墨水的大老粗没多少区别了。

();()  可是赵家培养花魁们这么多年,目的就是为了服务这些人。

花魁盛会将是她们迈向深渊的第一步。

被人花了大代价赎去的花魁,运气好点能做一家之妻小,运气差的就会沦为主人的泄愤工具。

还不如在青楼被客人们众星拱月般捧着。

在客人眼中,花魁们就好比博览群书的大学生,亦或是被捧出身价的明日之星……

至少在邹铭这里会有这种感觉。

莲足轻点地板,只见红绫挥动间,美人已是翩翩起舞。

凝香手中捻着一盅灵酒,借着功法运转灵力,也不知是使了什么法术,随着舞步那酒盅内的酒水,化作细碎露珠,泼向一盏烛台。

烛火引燃灵酒,一滴滴燃烧的火焰像是穿珍珠一般,化作了绚丽的火环。

“诸君谁来行酒唱令?”

行酒令,说白了就是做对子。

有人显然第一次参与花魁盛会,不知其中门道,更不知晓什么是行酒令,一脸懵然:“凝香仙子,这是什么意思?”

凝香默不作声,没有答话,只是记下此人已被淘汰。

“我来!”

邹铭右侧的席位上,是一位身穿紫袍,头戴玉冠的青年。

他摩挲着酒盅杯底,好一阵才道:“花仙子一舞两舞舞出火树银花。”

“对题。”

凝香微微颔首,算是认可了此人作的上联,又颇为认真地点评吹捧了一番,说得极有水平。

紫袍青年扬起下巴,脸上笑容绽放,对着凝香虚身作礼,显然很是受用。

接下来,从他开始,往右轮次对下联,邹铭则是最后一个。

“啊,我哪儿会对对子!”

有人登时晒然,这才反应过来,这花魁是以文采择客,对不上来只能自罚喝酒。

随即,在后面还没有轮到的人都纷纷陷入思索,想着如何去应对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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