肘子,冰糖肘子。
安密念着,到冰箱深处翻出一个肘子。
肘子煮一遍,调料翻遍一遍,全都放到一起,又加水,加冰糖。
冰糖远不急砂糖甜,于是安密多加了几块。
又拿出一块,放入口中。
也许前几十年,冰糖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但在这个年代,冰糖已经不是讨喜的零食了,因为只有甜味,并没有其它味道的融合,显得十分单调。
如水果糖一般,酸酸甜甜也好。
抑或如咖啡、巧克力那样带点苦味。
总之不能只是甜。
就算是可乐,也要有碳酸气泡的刺激。
单一没新意,最后沦为调料,这就是冰糖的命运。
亦或是很多演艺人的命运。
也许时间会让你成为一块钻石,水晶。
也许历经沉浮,之后只得一块冰糖。
一切不可预知。
想到这里,安密把口中的冰糖咬碎,她要不要做冰糖?甜的,透明的,如玻璃一般的,永远都是一种形态的。
冰糖是好,但是不足够,远远不够。
霎时间想通,怎么会傻到问自己要不要做冰糖。
这些都是调料啊,她得生命中,要有冰糖,要有棉花糖,要有咖啡,甚至要有酱油与老陈醋。
管它是不是好,都体验过才是真。
思考,会让人变得特别饿。
当香味逐渐地飘出来,所有的想法已经被抛到脑后。
此时此刻,安密不觉得自己还有什么思考能力,大概已经蠢如二哈。
常听闻,某某人又被爱情冲昏头脑,又是怎样的心甘情愿,不能自拔。
安密的爱情尚未来临,已经被美食冲昏了头脑。
希望那位恋人也能明白这种感觉。
如果有这样一位恋人出现的话,不要一起去搭泰坦尼克号,就一起窝在沙发里啃排骨,啃完排骨啃猪蹄,啃完猪蹄啃鸡腿。
也不会觉得无聊吧。
如果有这样一位恋人出现的话,真希望他也能懂这样的浪漫。
如果有这样一个人的话……
会有吗?真希望会有这样一个人。
他应该是绝对可爱的一个人。
如果不够好,那还是不要出现了。
爱情是人生奢饰品,宁缺毋滥。
冰糖肘子,焖足两个小时,直至变得晶莹剔透,一碰,微微颤动,如同果冻一般。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