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是一项有着光荣历史的职业,很多名垂千古的牛人都客串过这一绝对不光彩有角色,着实为逃兵这一行增色不少————比如说管仲。
他当逃兵的理由很简单:家里还有老娘要养,如果他战死了,老娘就得饿死,一尸两命啊!
相信管仲绝对不是第一个出于这种原因当逃兵的,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眼前就有一大波人出于同样的原因要逃跑,而且他们的情况更加糟糕,如果他们战死了,饿死的可不仅仅是老娘,而是一家数口!
他们有充足的理由逃跑,为了自己那个通风采光效果一流,除了四堵墙壁什么都没有的家,他们必须活着回去。
只是,他们似乎没有想过,城里这几万人很有可能会因为他们的逃跑而死在建奴的屠刀之下。
方逸之慌慌张张的赶了过来,比起昨晚来,他好歹也有了点进步————这次是穿着鞋子出来的。
见守军大多都扔掉了武器,他大惊失色,厉喝:“你们想干什么?造反吗!
?大敌当前,你们不思杀敌报国,反而要逃跑,该当何罪!”
军汉们沉默不语。
这种沉默不是因为被训得没话可说,而是懒得鸟你,当你放屁。
杨梦龙苦笑:“方大人,你省省吧,就算你说到嘴干,他们也不会听进一个字的,这些大道理又不能当饭吃,当衣服穿!”
方逸之大怒:“你————”
杨梦龙附到他耳边,指了指那个被自己打得血流满面的老军汉,压低声音说:“方大人,你看看他们,他们像一群士兵吗?像叫花子更多一些吧?他们穷,他们家里更穷,一家大小全靠他们养活,如果他们死了,全家都会饿死!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我们连让他们吃顿饱饭,穿一套新衣服都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他们去为了这座县城死战?”
方逸之窒了窒,看看这些面有菜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军汉,不得不承认杨梦龙说得有道理。
卫所的军汉生活有多悲惨他略有耳闻,这不,听说建奴入寇,本地卫所的士兵就逃光了,迫使他不得不留下张千户帮他守城,哪怕张千户和他的手下手脚很不干净,欺男霸女,他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了。
现在张千户跑了,指望这些混得比叫花子还差,已经一盘散沙的军汉舍命死战,他还不如把这些军汉通通掐死让他们重新投胎,练就十八般武艺再来帮他守城更现实一些。
他苦笑:“我也知道卫所官兵战力极差,可是你也看到了,除了他们,我们兵吗?”
杨梦龙说:“那也不能又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
想让人家给你卖命,好歹得给点好处吧?就好比大人要分我的功,但至少也给了我很多好处一样……”
方逸之咳嗽一声,暗示杨梦龙注意一点,这种事情是万万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
杨梦龙嘿嘿一笑,看来古人的脸皮还是薄了点,放在二十一世纪,这算个屁啊,没吵得面红耳赤都算好的了。
他正想说话,被城外一阵喧嚣给打断了。
城楼上有人叫:“建奴来了!”
杨梦龙顾不上那到多,三两下爬上一座箭楼,一眼望去,好家伙,好几百名后金骑兵正策马朝城门这边冲过来呢!
他们一路欢呼,洋洋得意,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似的,而事实上,他们确实是打了胜仗,不过跟他们以往那只能用恐怖来形容的战绩而言,这算不了什么大胜仗:
在城墙上无数军民近乎绝望的目光中,数百名后金骑兵策马飞驰,每个人的刀尖枪尖上,都挑着一颗血肉模糊的首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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