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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故事之鬼生子(第1页)

丈夫去世两年后,一名妇女生下了一个儿子。

家里人都认为他是通奸者,但寡妇坚称这是她和丈夫的孩子,县长也支持寡妇的说法。

这是怎么回事?据说清朝顺治年间,沂水县有一位名叫马伯良的商人。

马家多年来一直在县里开布店。

马伯良长大后,和父亲一起经营。

他工作很努力,从不偷奸耍滑。

这家布店的生意越来越好。

马伯良20岁的时候,家里给他定了婚约。

娶了临县王家布店店主的女儿。

两家都有布店,那不是门当户吗?两个老板也是夫妻一辈子的友谊。

这对年轻夫妇从小就认识。

虽然他们不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但他们早就有了友谊。

所以这个亲事,可以说是大家都很开心,大家都很满意。

王氏过门后,孝敬公婆,操家务,和马伯良关系也很好,这一天过得很幸福。

可惜。

马伯良和王氏结婚才半年,就在一次购买的路上发生了事故,一命呜呜。

王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在马伯良葬礼上哭得死去活来啊,立誓要为丈夫守节,再也不结婚。

大家都称赞这王氏重情重义。

至于婆婆,她已经多病了,儿子一死,她的心就像刀绞,痛不欲生。

病情更重了,不到两个月,也跟着儿子去了。

这一次,家里只剩下丈夫、儿媳和儿媳。

公公觉得和儿媳住在一起不太好。

他独自搬到部门商店,只留下王氏一个人住在家里。

马家这边的亲戚啊,看到马伯良死了,这王氏,又没有孩子,想啊,占了马家的财产和布店。

想占怎么占?他们轮流跑去游说马的岳父,让他在家里继承,一个儿子抚养他。

把王氏呢,送回娘家,重新结婚。

一开始,马家公公并没有动心。

但是时间长了,呃,说的人多了,怎么说都有,他的心也开始活动了。

他觉得自己已经这么大了。

继承一个成年儿子有什么意义?那不如,给媳妇过继一个孩子也省得啊,这媳妇一个人啊,过得太孤独了。

这一天,公公来找王氏,绕着圈子问他,啊,你这守寡快两年了,要不要回娘家看看?又问他,一个人过着闷闷不闷的生活,是不是很孤独?他喜欢那族那么多孩子吗?王氏一听就明白了。

公公这是来试探自己要不要再婚的?如果你不再婚,你必须继承一个同族的孩子。

说公公这么想,也是情有可原的,那毕竟这个财产一定要有人继承啊。

至于王氏,告诉公公。

我决心守节,永远不会再婚,至于过继,你让我啊,仔细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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