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东西只能算是存放在体内。
什么叫自己的东西?被自己吸收的,并能为我所用才叫自己的东西,元气提取自肉身,有着自身的烙印,这就是自己的。
因此,哪怕庄夏不缺能量,肉身也需要时间沉淀下足够的精气,从而提取出元气。
火火最近在和红桂阿姨学习女红,因为她抱怨自己的手艺太差了,缝制出来的衣服不够好看。
庄夏的大部分衣服都是火火缝制的,还有部分是红桂阿姨所送,相比较一下,差距很是明显。
下定决心的她才会和红桂阿姨学习,以待自己能做出更好看更合身的衣服。
“庄夏,走了,我们该出门了。”
姬天鹏前来招呼他。
姬天鹏如今已经二十岁了,去年跨入了罡气境界,以四万斤力气进阶,也算不错了。
原本他的修行速度是没这么快的,不过姒顶天从潜龙城带回了不少蕴灵丹,可以补充肉身境修士的消耗,快速推进修行的速度。
这本来很大一部分是备给庄夏的,但自然是用不上,也就匀给了别的少年。
而且,庄夏更在水源中不时添加灵液,也会偶尔分给一些孩子几个小天寿果,他们的修行速度自然是足够快了。
这些,也算是庄夏给玄武部落的回馈吧。
庄夏自房中走出,姬天鹏很是好奇的发现,竟然没看见庄夏的小媳妇儿。
玄武部落的这一对小夫妻,那可是出了名的,平日里都形影不离。
“看什么看,走了!”
庄夏一招手,两人随即离去。
既然已经独立,作为家里的“男人”
,庄夏自然需要狩猎,承担家庭的负担。
至于他的实力,那是毋庸置疑的,自那次蚁群入侵之战便已经证明。
跟随着狩猎队穿越了城门,庄夏同他们一起出发了,不多时便步入了丛林。
蛮荒丛林生灵众多,不乏巨兽猛禽,也有着诡异的昆虫植物,但只有面对这蛮荒的严峻考验,人族才能活下来。
大树参天,玄武部落的狩猎队在草丛中穿行着,寻找着自己的猎物。
半个小时过去,他们狩猎到不少小东西,本欲继续狩猎,可当看到一个蜂窝时,他们站住了。
满天飞舞的蜜蜂庄夏看的都头大,似乎,这些人还真打算捅了这个蜂窝。
他很是无奈,这些大人怎么这么调皮呢,蜂窝可不是那么好捅的。
无数一人大小的蜜蜂,要是被它们围住了,少不了被蛰几口,那酸爽,搞不好命都没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预收顶流的替身前妻会通灵求收藏苏锦霓是福德寺供奉的一只瓷做招财猫。意外穿越,成了被寄养道观的四岁女童。小道观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穷得连香火都没有。眼看就要朝不保夕,她一捏小猫爪,要不要不还...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
上辈子,她爱他如命,失去自我。一朝重生,她只想好好爱自己。胖她可以减肥懒她可以改谁知前世渣夫却步步为营,宠她宠到上天入地,无人能及的地步。顾知衡顾太太,过来,我们做点可以生孩子的事情。...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