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夏贴着姒顶天胸前,少康趴在背上,在护身罡气的保护下,三人破开空气,一路风驰电掣。
蛮荒丛林,一片苍莽景象,一棵棵万米巨树宛若参天,不过只是一个个都光着身子的,狼狈的紧。
若是盛夏,直耸而郁郁葱葱的华盖会将整个上空都遮盖住,令地面都有些潮湿。
姒顶天的神魂早已蜕变而成了元神,精神力蓬勃,一个扫视能达数十里之外,能够有效察觉危险,而这也是他当初能快速找到与蛛人厮杀的庄夏的原因。
他的速度快的惊人,整个人在空中飞行而过,一棵棵万米大树向后退去,一晃而过不见了踪影。
庄夏和少康从未如此见过蛮荒景象,过往他们只是在部落的保护下,能望着城外的几棵大树和低矮灌木。
不过这个冬季将尽,初春未来的季节,并没什么好看的,一片片全是枯枝落叶,不见生灵,惟有残雪。
积雪渐渐消融,在地上流淌着,逐渐汇聚成一条条小溪,再凝聚成数千米宽的大河,水声哗啦啦的,听着有特别的生机和乐趣。
庄夏也偶尔见到一些坚挺的大树,全身依旧绿油油的,丝毫不惧寒冬,给这座森林增添些许生机。
在这个一片树叶就是一个小广场的世界,一切的生灵都大的不像话,恍若神话中的梦幻。
庄夏有时候甚至在想,人族是不是太过矮小了?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不过武圣说过,并不是人类太过渺小,而是这个世界无边巨大。
人族占据了数十亿里方圆的领土作为繁衍栖息之地,可对这个从一端到另一端路途遥远到千亿里之巨的世界而言,太过微不足道。
人族有着古老的传说,言说现有的人族并非诞生于这方世界,而是自天外而来,亿万年前艰难定居下来后才渐渐繁衍生息,为这个世界所容纳。
原本这个世界的纯正人族只有数百米之高的巨灵一族,而后才出现了身高不足两米的现有人族,渐渐发展起来的他们人口以万亿计,更出现为人族顶天而立的神灵,所以才占据了主体而已。
这些都是遥远的传说,不过人族都相信这是真的,不然其他生灵都如此巨大,人族不逊色于他们,为何身材却不足两米?
姒顶天带着两个孩子疾驰而过,在丛林间穿梭,数十万里的路途只是一个时辰而已。
直至傍晚,一行人已经穿行了数百万里的距离,在仔细的寻找之下,顶天大叔找到了一个部落作为落脚点,以度过漆黑的夜晚。
本来以他的修为,夜视是轻而易举,更有能扫视数十里之远的元神之力,继续赶路无碍。
只是他十分谨慎,黑夜之下杀机暗伏,不少妖兽可是早已苏醒,只是没有猎物还懒得出来。
姒顶天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了一棵数万米高的巨树之前,因为这里就居住着数千人族,一个算是小的部落。
至于玄武部落,按照人口,它也算小型部落,因为数百年前的一场兽祸,部落伤亡惨重,大幅减员。
不过玄武部落有着两位元神境界高手,在大型部落之下都算不差的了,只是曾有伤亡,又开始走精英路线,如今人口太少。
“有人会住在树上吗?”
少康很是疑惑,这可很是新奇,按照他的理解,人族应该住在房子里的。
“因地而居,没什么奇怪的。”
庄夏搭了话,他们冬天的时候山洞和地下都能住,这个部落住树上也很正常。
姒顶天神念与人交流,不多时便有人开门了,树干离地数百米高的地方有一个圆形凹洞,那地方突然裂开一个洞口,并不大,才三五米方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预收顶流的替身前妻会通灵求收藏苏锦霓是福德寺供奉的一只瓷做招财猫。意外穿越,成了被寄养道观的四岁女童。小道观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穷得连香火都没有。眼看就要朝不保夕,她一捏小猫爪,要不要不还...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
上辈子,她爱他如命,失去自我。一朝重生,她只想好好爱自己。胖她可以减肥懒她可以改谁知前世渣夫却步步为营,宠她宠到上天入地,无人能及的地步。顾知衡顾太太,过来,我们做点可以生孩子的事情。...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