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光是外表就已经足以吸引人。
性格温和有礼,跟谁都合得来。
同时运动神经发达。
短跑或者游泳都能代表学校拿前三以内的成绩。
午休在篮球场,更是一道迷人的风景线。
甚至常常有附近学校的人,冒充本校进来围观,被门卫大叔赶走,而屡见不鲜的时候。
偏偏成绩还能在短时间内突飞猛进。
陆语凉的高中生涯,完美的无可挑剔。
在整个梧城都成了街头巷尾的议论焦点。
眼见他一天天朋友越来越多,不再时常跟慕星河他们一起玩,或者走过来说不上几句就匆匆被人叫走。
前来告白的女孩子络绎不绝。
在一个大清早,林晴诗终于大着胆子,在他晨跑的必经之路堵人。
随手把一瓶怡宝,外加一个通宵没睡,反复写了几十、又或上百遍的情书,塞在他手里。
没有说出一个字,匆匆跑开了。
嗯,也就是在那天起。
陆语凉和林情歌在一起了。
……
林晴诗知道这个事情,还是在同桌金琬的嘴里听来的。
一直都不愿相信。
直到他们时常在学校出双入对起来。
从那之后,整个高中时期,她再也没有跟陆语凉说过一个字。
见到他们也都是远远躲开。
唯一能做的就是没完没了的看书、复习、看书、做题。
最后拿回自己年纪第一的位置。
好像这件事情,是整个高中唯一能夺回尊严的方式。
嗯,她想过,有这个结局的答案显而易见。
陆语凉拒绝了她。
林晴诗的大学报了很远,方便远离梧城。
林情歌毫不知情,每天都在耳边念,语凉人真的好好,能做他的女朋友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是哪里来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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