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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征是在卫菁菁做早餐的时候回来的,出乎意料的,他只拿了一个小布袋,别的什么都没有了。
卫菁菁还沉浸在尴尬里面,所以完全没有在意那个小布袋中。
陆征了厨房的卫菁菁一眼,径直去了杂房,他小心翼翼地把布袋子打开,心跳有点加速,确认了东西之后他迅速地把袋子系上,藏在了墙壁的小洞里,再把砖石填补到外面一层。
他了一会儿,然后敛下长长的眼睫。
陆征凌晨就出门了,和二狗一起去见了“坤哥”
。
他曾经为了挣钱在黑市做过一段时间的倒爷,因为他胆子大又机敏腿脚也快,所以受到了这边的大倒爷阿松的青睐,跟着阿松做了一段时间,阿松觉得他可行,又把他介绍给了做珠宝生意的坤哥。
起初,他只是想给几个姐姐攒嫁妆,和,他已经受够了没钱的无助。
后来他越做越大,终于有一天被他的几个姐姐发现了。
他的大姐跪在地上求他收手,他答应了。
而且他的三个姐姐都平安出嫁了,所以陆征也没有那么需要钱了。
这两年他勤勤恳恳上工,但是却经常无故被分到最难最远的那片地,一个工分可以换两分钱,但是他陆征的工分是换不了钱的。
他因为力气大,每年过年村里的猪都得是他杀,分到的却只有臀部或者下水。
平时偶尔的冷嘲热讽就更不必说,他不在意,所以全都当作听不见。
陆征想做良民,但是良民们不欢迎他。
而且他结婚了。
陆征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帮坤哥把珠宝私底下卖给城里的那些上流人士,h市是北方的大城市,尽管现在的国家形式不让某些主义出现,但是也还是有隐秘的残留的。
比之前的倒卖危险高很多,但是利润也高。
“陆征!”
外面女人软绵的声音响起,陆征再次把砖块压好,大步走了出去。
卫菁菁把碗和筷子摆好,坐在凳子上等了好一会儿陆征还没出来才忍不住叫他。
她倒是没想什么别的,就是害羞自己所有衣服都被他洗了的事情。
今天是用的昨天的剩饭做的蛋炒饭。
每一粒炒饭上面都裹满了蛋液,卫菁菁怕单调,还加了一把豌进去,调味只用了最简单的盐,但是吃进嘴里却能最大程度的满足清晨的味蕾。
陆征破天荒地在卫菁菁问之前就夸了一句好吃。
卫菁菁笑的眼睛弯弯的,全然忘了早上的事情,一边自己吃饭一边偷陆征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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