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都不用谈,既然对方将这个综艺模式与剧本设定发给了他们,那就是有意向。
他们相信,只要价格到位,就可以直接定下来,以免夜长梦多。
听着电话那边的话语,林磊知道,这波稳了,接下来就是自己能获得多大利益的问题了,继续保持着平淡的语气道:
“严导,我既然主动打电话给您,肯定是有意向和您合作的。”
“不过除了价钱外,我还有两个条件,只要您答应,马上就可以拟好电子合同发过来我签字。”
“什么条件?”
严闽挑了挑眉,瞥了徐台长一眼,看他势在必得的模样,想来对方条件再苛刻,他也要拿下这个版权。
“第一,我只卖《极限挑战》的国内全权制作版权。”
林磊又灌了一口酒,顿了顿继续道:“第二,我要作为固定嘉宾参与录制。”
这两个条件也是林磊思考后才决定的。
第一,版权是不可能卖断的,以后可以卖给别的国家,只等《极限挑战》火爆之后,不求没国家买。
虽然这样钱会少一些,但是版权握在手里才是最合适的,不然以后出现什么扯皮事件会说不清。
第二点,以固定嘉宾的身份参加录制,是林磊想要尽快完成日常任务二提出的。
系统的判定很简单,并不需要他找个公司注册艺人歌手什么的头衔才算数,只要他做出相关行为并有些进度就算是他完成了任务。
手里虽然还有一首歌曲,但是想要以歌手出道,现在的环境和条件都不够。
他也没钱和时间去录歌发歌。
所以他打算借这个机会,要是能获得一个什么好的技能,他也能找个什么兼职赚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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