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南方家乡,阿飞是个人们口中的“小烂仔”
。
他抽烟、逃课、打架、拉帮结派无恶不做。
但是十四岁的小烂仔阿飞却有一项吸引姑娘的致命武器,那就是他的吉他。
没有人知道阿飞是在何时何地跟着谁学会了吉他,但是谁都知道他的吉他弹得漂亮极了,真的是漂亮极了。
因为在拨弄琴弦的时候,他的手指就像是在跳舞一样。
我当时就是这样觉得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阿飞是如此热爱着吉他。
只有在打架的时候,他才会将他的吉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
学校里明里暗里喜欢阿飞的姑娘可以排起一条长队,但是阿飞从来不看她们一眼。
因为他只看我,他只在放学后背着吉他骑着单车跟在我身后,他只在我们家楼下弹着吉他到夜幕。
这本来是一件让人受宠若惊的事,但是在听到老妈无数次对着楼下骂道谁家小烂仔的时候,我只能将自己的受宠若惊悄悄吞进肚里。
是的,我是父母心里的好孩子,老师眼里的好学生。
所以我不能告诉别人,我喜欢小烂仔阿飞,尽管很多姑娘都喜欢他,尽管他很会弹吉他。
直到阿飞替我收拾了三番五次找我麻烦的大雄之后。
我才决定告诉阿飞我喜欢他。
对了,大雄也是个小烂仔,他之所以会找我麻烦,是因为我常常将他的劣迹斑斑传达给他的父母我家的邻居。
那次,等到战败的大雄气急败坏地离开后,我还是没有找到表白的方式,所以我只能对阿飞说,你给我弹吉他吧。
阿飞欣然答应。
他优雅地拨动琴弦,优美的琴声从阿飞的手指间流泻出来。
阿飞的眼神深情款款,脸上有羞赧的红色,嘴里哼出的歌谣也在轻轻颤抖。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琴声的美妙。
那一刻,他实在不像是一个烂仔。
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觉得吉他的声音是世界上最动听的。
弹完两首歌,阿飞告诉我,他以后要当一个流浪歌手,带着我浪迹天涯。
这个从烂仔阿飞口里说出的承诺,听起来却是那么真挚。
它在我的心里开出了花。
四
林逸尘第一次到我宿舍时,看见了我挂在墙上的吉他。
原来你也弹吉他。
然后他取下吉他准备打开。
我惊恐地看着林逸尘正在拉拉链的手,然后疯了般冲到林逸尘面前,推开他,将还未打开的吉他盒子抢过来抱在怀里。
我想林逸尘是被我的举动吓坏了,停在空中的手半天没有动,他愣了很久,才尴尬的朝我耸耸肩将双手放了下来。
等我恢复过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林逸尘说了声抱歉,一边小心翼翼地将手里的吉他挂回原处,一边故作轻松地对林逸尘说,去吃饭吧,然后没等他回答就径自拉着他的手出了门。
我看见林逸尘在离开前,面色凝重地瞥了一眼那把挂在墙上的吉他。
而,这时候的林逸尘已经是我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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