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求生者,有如披麻救火,自取其殃;又如食药充饥,自贻其害。
由此可知,求生不能有妄心妄念。
妄心动,则必死。
人生在世,苍天赋我以性理,父母生我以身命,头圆以象天,足方以象地。
性命阴阳,其顺逆变化,与大道同其出入;纲常伦理,与天地共其体用。
周身内外,皆是生我之理,天地交合,皆是养我之生。
本无死我之地,只因情欲妄动之心不息,所以才有死我之路。
死之徒岂止十三?譬如贪声色,声色即是死地;贪货财,货财即是死地;贪名贪势,名势便是死地;溺于好恶,好恶亦是死地;为恶不为善,重物不重德,为私不为公等等,皆是取死之途。
人身这个假幻凡躯,甚至不如一石一木,非常脆弱。
怎奈人不珍惜,岂不悲乎?若是正命而死,身虽死而性不灭,形虽坏而理犹存,其死也死于生地。
正命而死,善终之亡,死之后神识逍遥,身心自在。
此便是“死于生也”
。
若是一生恣情纵欲,妄动妄为,凡心不了,心中之“死事”
丛生,意念之恶根不断,因贪生而丧其命,因妄动而害其身。
犹如飞蛾投火,自取身亡也。
此便是“死于死地”
。
【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
此句是接上文之义再申明之,提问:因何原因动之于死地?人之妄动而死,只因其随波逐浪,顺世俗人欲之浪高而高,贪嗔(chēn怒,生气)痴疑慢五毒俱起。
只知“今日有酒今日醉”
,不知醉生梦死即自杀。
身虽入死地,而不知死之源头;将死之时怅怅然,亦不知其何故。
太上圣祖怜悯世人之心深切,度世之情急迫,不忍心世人如此昏昏而不明其理,所以从根本发脚处,试问世人曰:“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人之有身在世,如匆匆过客,如过眼烟云。
诚如佛祖在《金刚经》中所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人生虽说可百年,本不长久,欲求长生,当向不生不死中去求。
此“不生不死处”
,就是人之真性,它不增不减,无欠无余,湛然圆满,寂然不动。
与天地共体,与大道长存。
知之于此,求之于此,修之于此,养之于此,用之于此,则性命可立,生死可了。
世人只知贪生,追求健康长寿,而不知养性惜命之理。
世间确有人,虽功名富贵,利欲声色,人间享受,样样丰厚。
为了贪己之生,而害他生。
吃了家生吃野生,天上所飞,地上所行,大至鲸,小至蚁,无所不食。
虽衣锦食厚,虽名高位显,但其所损之天德,所造之恶业,却难以用金钱富贵所抵偿。
到头来,他之命来索我之命,何处躲藏?此乃欲厚我之生,反而害了我生。
此即“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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