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也会故意走到前台,指望前台小姐能跟她说点什么。
周日晚上。
怀臻百无聊赖地在家画画,用铅笔在白纸上胡乱涂画。
渐渐地,潦草的线条拼凑出一只眼睛。
怀臻怔怔看着那只眼睛,眼睛也似乎看着她。
然后,怀臻像着魔一般,手中的笔不受控制――她一笔一笔落到纸上,勾勒出一张男人的脸。
这张脸多么熟悉,唇角的刀疤似乎还挂着一抹略带讥讽的笑意。
多可怕,心神已经被这张脸的主人控制!
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一个只见过三次面的陌生人?
她腾地站起来,用力将笔扔到桌上!
笔芯断裂,然后骨碌碌滚到地上――
谁说谢怀臻就不能玩游戏?同曹彻在一起时,不也是认认真真开始、凄凄惶惶结束吗?恋爱――认真又如何,游戏又如何?不过是殊途同归。
怀臻拾起地上的铅笔。
找个好的对手,玩一场刺激的游戏,胜过同乏味的人谈一场认真的恋爱。
人海茫茫!
可是,冥冥中一切又自有牵引!
怀臻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果断地冲下楼,开了车,冲进深重的夜色里。
她望着前方,夜色凄迷,城市里迷离的霓虹闪烁不定,似千万颗骚动不安的心,难以捉摸。
怀臻忽然间成为无知无畏的十八岁少女,懵懂向着远处,不断前行。
她的眼睛似着了火,有着烈焰的灼热与明亮。
很多情侣,朝夕相处,也不过是从独自寂寞,变成相伴寂寞。
谁要永恒的死寂?刹那的光辉,也许更能温暖冰冷的心。
在熊熊烈焰中毁灭,也好过唯唯诺诺、庸庸碌碌的长命百岁!
怀臻心中充溢着莫名的激动,生平,她第一次为自己做了这危险的选择。
她冷寂已久的血液,又沸腾了。
她觉得,远处有一种奇异的力量在牵引着她。
彷徨的飞蛾,自冰冷的黑暗中看到熊熊的火光,忽然间有了目标,奋不顾身全力一扑。
她开得太急切,没有发现后视镜里,有一辆吉普车远远跟在她身后,一路尾随而行。
怀臻将车停在音乐房子楼下,直接奔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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