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寻不在这几天,他都想吃她做的东西了,习惯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因为白褚发现自己开始抗拒吃生肉了,从心里抗拒,总觉得肉就该煮熟了吃。
“那好吧,你去提过来,我来准备给你们做一顿有油水的饭菜。
时寻心想,白褚这么听话,把鸡都养的这么好,那她就做好吃的给他们补一补。
一块海带被时寻取了下来,时寻选择的是海带的根部部分,因为比较厚实,炖肉耐炖。
白褚把那根被时寻做成了腊猪蹄的猪脚,时寻用茅草将它表皮烧了一下在洗,洗出来金黄金黄的,看着就很有食欲。
对白褚来说,他是能吃生肉的,所以看到这样干净,没有一点儿毛腥味的猪蹄,他是愿意吃的。
时寻洗干净,就让白褚切块,这连腿带很多的肉,应该是足够她们三个人吃了。
也没有什么别的佐料,时曼就是用了最简单的方式来做这顿饭。
猪蹄焯水,中国人言传身教,炖肉必须焯水,不然杂质多还不好吃,焯水去血沫,捞出来,在锅中放底油,在把辣蓼草放进锅中,把猪蹄放进去锅里爆香,在放进石锅里,放进开水开炖,同时把海带放进去,盖上锅盖文火慢炖。
“这是你做的?”
时寻看着这精致的锅盖,觉得又可爱,又好看,是白褚在洞里这两天做的。
这个时候冰炎带着吃食过来,“阿寻回来了,我还以为你没回来,老虎,这是你要的竹子。”
时寻没想到她不在这两天,冰炎和白褚竟然走的这么进了,更像好邻居的既视感了。
“这是什么?”
时寻指了指他手中用树叶包裹的东西。
“这是虫子,在竹林发现的,就抓来给你们喂鸡。”
时寻上前一看,这不是竹虫么,这可是好东西啊,炸一下香死个人,给鸡吃了多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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