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水要去求来,每次路远量少不实用)
然吸血鬼狡诈多端,上述诸法或未必尽能奏效,需谨慎行事,以防其反噬。
。
姜支柱大爷说道:“古书里面记载并不多,有一个叫玄燕子的春秋时期的小官记载了几句吸血鬼的族群曾经出现过的几个地方。
但那书籍里面提到的都是古代的地名,现在已经完全不同了,我也没有办法深入研究,毕竟年纪也大了。
“后来怎样了?”
柳红儿问道
老大爷神色凝重地说道:“后来啊,经历了数场惊心动魄的斗争。
每一次,我都将他逼入绝境,凭借我强大的法力和桃木剑和多年的修为,欲置他于死地。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到了第二天,他总会如奇迹般毫无损地出现在我眼前。
我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如此诡异的情况生?仿佛他就是那种拥有不死之身的人一般。”
我使出浑身解数,尝试过火烧、施展法术,甚至运用了各式各样的奇门秘术,但无论怎样,到了第二天,他总是能奇迹般地恢复如初。
面对这一谜团,我下定决心要深入调查一番。
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揭开了这个惊人的秘密。
原来,这位方大师还有一个弟弟,与他有着相同的身份。
每当方大师身受重伤,濒临死亡边缘,或是已经断气死绝,他的弟弟便会取出一颗神秘的珠子,并念动一段咒语。
接着,神奇的事情生了——通过引魂术,方大师的魂魄被召回,从而使得他的尸身得以不灭。
看来他们已经掌握了这个回魂珠的用法
我心想然后说:“这难道就是之前那个人提到的回魂珠吗?”
大爷继续说:“应该就是,这个现令我震惊不已,同时也让我对这兄弟二人的身世背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过一番深入地查询古籍之后,我竟然惊讶地现,他们竟是史上一个极为神秘而又鲜为人知的族群——吸血鬼族!
某日,余于一本五代十国的古籍中偶得一奇异记载。
言有一族,名曰吸血鬼族,长寿不死,夜行昼伏。
其貌苍白俊美,獠牙利齿,血瞳如宝石,身具常之力,能飞檐走壁,逾疾风。
每夜出,嗜血为生,凡人若遇之,难以生还。
吸血鬼族等级森严,以血脉之纯净为尊。
其族内戒律甚严,违者受严惩。
然亦有叛逆者,为恶世间,引世人恐慌。
传云,此族源远流长,存世已逾千年。
其秘辛甚多,常人难窥其万一。
虽世间对其传闻诸多,然真相如何,恐永无人知。
这个族群以吸血为生,其独特之处在于:男性吸食女性的血液,女性则吸食男性的血液,至于孩童,则吸食其他异性孩子的血液。
他们的生长度异常缓慢,我们人类的十年光阴,对于他们而言,却仅仅相当于一年时光。
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他们的容貌能够经久不衰、始终如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末世来临,路人甲莫雪同志不幸炮灰成了一只低阶丧尸。变成丧尸莫雪也不气馁,打架,咬人,卖力的吞噬血肉堪堪升为丧尸小头目,谁知又天降巨炮将她轰成了渣。本以为这辈子是凉凉了,谁知她竟然穿越到大晋朝成了一...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燕国骁勇善战的端荣大公主被害身亡,重生成二十一世纪的安心竹。她八岁那年,爷爷哥哥参与一座古墓考古,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她十八岁的那年,一场意外,全家穿回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她从安心竹变成了陈国底层挣扎求生的黄叶,与同穿越的家人分散,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牵引着所有人一步步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