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斯南应得连连点头。
目的已经达到了,管他以后怎么办!
更何况,带女人回家?——除了宋之漫,他怎么会接受自己身边的女人不是宋之漫呢?
☆、第四十四章
没几天,宋斯南就搬进了宋之漫的公寓里。
却也没有如愿以偿的陪着宋之漫。
他刚回国,公司那边忙的很,又是熟悉业务又是谈单子,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宋之漫呢?她更忙,新接了一个手术,每天都在医院,回家洗个澡,半分钟都不停就回医院去了。
一直过了两个多月,两个人才算是有那么一天刚好两个人都在家。
宋之漫习惯于在轮休的那天先做个大扫除。
医生当久了,原先没有洁癖也变得有洁癖起来。
宋斯南起的也早,两个人干活比一个人干活快得多。
原本需要一上午才能干的活,没两个小时就干完了。
到最后,只剩下最后拖地板的工作了。
宋之漫嫌累,把拖把扔给了宋斯南。
宋斯南毫无怨言的接过拖把,哼哧哼哧的拖起地来。
彼时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暖融融的阳光从落地窗外照射进来,地板上的水珠反射着光芒,落下一地碎金。
微风轻轻吹过,白色的蕾丝窗帘被风带动,温柔的掀起。
宋之漫被那温暖的阳光照得放松了许多,眯着眼看他。
他拿着个拖把,大汗淋漓的拖着地。
穿着最简单的短袖和到膝盖处的裤子,迎着阳光,突然直起身对她咧嘴笑了一下。
像是回到了十年前,甚至更久。
接着,就看到他挑眉,把着个拖把,咳了咳嗓子,道:“大家好,欢迎来到宋斯南的演唱会,掌声。”
宋之漫说了个“幼稚”
,撇过头不看他。
宋斯南一个人也能自嗨起来。
他装模作样的拍了拍拖把杆,咳咳两声,接着就开口道:“第一首歌,送给在场最漂亮的女士——宋之漫!”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他低声浅唱,唱的宋之漫昏昏欲睡。
见没有回应,宋斯南立马换了首歌,直接进到□□部分:“那一年我们望着星空,有那么多的灿烂的梦——”
“要死啊!”
宋之漫伸手就把周边的抱枕给扔了过去。
宋斯南努了努嘴,不甘愿:“宋小漫,来唱个歌呗!
快,嗨起来!”
“不要,我要睡觉。”
宋斯南随意的拖了下地,跑到她边上,拉她起来:“这么好的天气,睡觉多可惜啊!”
宋之漫闭着眼不理他,“我很累,你别烦我。”
他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正好电话铃声响了,他嘱咐道:“等我接了电话,一起嗨,记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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